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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2014-05-02 2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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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购手机被骗
2014-05-02 00:55:40
2014年5月1日晚上,我利用假期来都到香港,在香港弥敦道与西贡街交界处的“力图影音器材有限公司”,向老板要求购买一款IPONE4手机,谈好价格后,在等待拿货期间,老板却一再要求我购买一款韩国三星(SAMSUNG)手机,并利用我不熟悉手机性能和价格,欺骗我说该款手机(SAMSUNG S7562)在内地卖4千多元人民币,他只卖我3100元港币。我一时信以为真,便付款将手机买回酒店。回酒店后,经过向同事询问并上网查询,才得知被该店老板欺骗,该款手机在国内市场仅售700元左右。该店地址是九龙油麻地弥敦道342号地下,电话是2771141 和 27711142。请问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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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朋友2012年租下一套两室一厅的小区房,该小区比较老,每月收20元物业费。但在租住期间,2013年6月有次小偷踹门而入,进入主卧,当时朋友正在睡觉,幸好没造成人员伤亡。但朋友受到惊吓搬走了,她的房间后来又有人住了,现在要退房子,问题是房间主卧的门被小偷踹坏了,房东觉得不是他的责任,请问房门到底是由谁承担,房东,租户还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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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扰民
2014-04-25 19:46:20
自2013年12月底汉街万达K6、K7工地开工以来,施工噪音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我曾通过市长热线、城管热线、微博等多种途径不断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因为人小力量小,呼声不高,始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城管部门曾回应该工地通过申请得到了夜间施工许可,但经向环保部门了解,所谓的许可只是夜间运渣土的许可证,而非夜间旋挖机打桩施工。每晚5、6台旋挖机施工,噪音高达80分贝,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夜间正常休息。如果我要起诉万达工地及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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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
2014-03-07 18:06:54
请问我妈妈在县人民医院做取环术,当时医生只问环有多少年,没有做任何的检查就做了取环术,环有30年,结果做了一半环断在里面了,医生说她做不了,要我们转院,到市的医院还是我们自己乘车去的,经市里的医院检查和仪器取环没有成功,最后是剖腹取出,市里的医生说原本是一个小手术,请问我们能否找当时的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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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
2014-01-16 14:03:51
您好,律师老师们,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分钟教材,我打电话咨询了他们,他们就经常打电话。阁一段时间就打电话,我也不知道,我本来是看到《四快的教育法》的,但是,他们打电话我就误定了这个教材,但是我定的时候,也表示我如果要是拒绝接收时,他们也是同意的。当时我也没有问,是一分钟的还是四快的就误定了。等四快教育法的老师们打电话时,我才知道是我误定了,所以我就拒收了,我收到你们律师师务所的曹静华律师的短信说,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我个人相关的责任。后我又打电话问了曹律师他们的电话,想让他们给我提供他们的地址。一分钟的老师一接电话就是推说让他们的老师给我打电话,也没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再打就直接给我挂掉。我想问一下。我都要吃官司了,还不知道对方的地址,我也想知道我是怎么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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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给别人时,买了一个新空调,现在使用了四年后,空调出现了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房子一直是这个人在住和使用,这个维修费用应该是谁出啊?还有,如果他退房时,我的电器有故障,租房的人应该对我进行赔偿吗?我当初租给他的时候,都可以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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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我老家一亲戚,由我介绍到一武昌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做保洁,2010年7月份入职,工作1000,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已是外地务工人员为由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只是从2011年6月开始每月多补助了100元;现亲戚在2013年1月份离职,亲戚觉得没买社保还是公司违规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
1、亲戚的没被缴纳社保,物业公司是否违法?
2、亲戚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做呢?找哪个部门申诉?如何个赔偿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相关证据:《劳动合同书》有公章;公司获得的锦旗,留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照片,穿工装并有工牌;工作期间由公司开具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记录了工作时间:2010.7.21----2013.1.22,有人事经理签字认可没有公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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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原男女双方于2010年5月定亲,2010年6月6日买房计划做婚房,合同买受人为男女双方,面积60平米,总价37万元,纯商贷,放款时间2010年7月12日,借款合同人为男方一人;
后因女方出轨原因于2012年8月正式分手,双方签订房产归属协议列明房产全部权利属男方,列明首付、贷款及还款一直都是男方,女方自愿放弃房产所有权利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女方随后回黄冈老家结婚,男方现未婚,男方工作稳定;
现2013年房子可以办证,男方现想办理房产证及过户,并去掉女方名字;据说房子名字暂时去不掉,只要还清贷款后才行;而这前提是先办证,不过得是双方名字,还要女方及女方老公的本人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直接过户!
现在情况是我想咨询下:
1、要女方及其老公配合先办理两证,然后还清贷款或者卖掉房子,再过户,这个方法是不是最可行的办法???
2、如果她们愿意协助提供资料,但人不愿意过来,是否可以办理公证委托我办理证件?
3、如果她们不愿意配合,我是否可以直接诉讼要求法院直接将房子判决给我,不需要求助她们,这样需要什么证据?需要怎么做??
谢谢各位大哥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