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19
    2024-07

    《楚天法治》:调解网:多维度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稿件来源:《楚天法治》法治政府(2024年6月)◎宫步坦2012年3月成立的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现已发展成为承接司法辅助项目的社会组织。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调解网”承担的重要社会职责之一。2021年12月,“调解网”被确定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协助湖北省法援基金会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调解网”与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合作,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等未成年人特别规定,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调解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对25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报告》;为176人次涉罪未成年人指派“合适成年人”,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陪同涉案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或出席庭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为31名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提供心理、行为等方面的观护和帮教活动。除开展上述常态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活动外,“调解网”还组织考察帮教期间的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开展“尊老、爱老、关怀老人”的志愿活动,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3年来,“调解网”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深入开展对接与合作,为未管所服刑人员、干警、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共同推进湖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合作期间,“调解网”遴选律师代表,开展了法治宣讲进高墙一“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为服刑人员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申诉条件及适用程序、刑释后的安置帮教政策等内容,教育在押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积极表现,并引导服刑人员正确认识犯罪行为,真诚认罪悔罪,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改造信心。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和管理上的封闭性,监狱内外许多矛盾纠纷难以化解,为解决服刑人员的法律需求,“调解网”指派多名律师集中为未管所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服刑人员30余位,咨询事项涉及减刑、假释、财产刑的执行等诸多法律问题,解答其对判决、政策的疑问,获得未管所及服刑人员的一致认可。针对困境未成年人,“调解网”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矫机构、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犯管教所、专门学校、群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全过程帮扶、被侵权未成年人全流程保护的工作闭环模式。

  • 18
    2024-07

    《楚天法治》: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亮点纷呈

    稿件来源:《楚天法治》法治政府(2024年6月)记 者:路祉昕通 讯 员 :付阿北 持续推进,让法律援助阳光照进“高墙”;突出特色,高质量服务特殊群体、贫困地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近期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记者欣喜地发现:该基金会的工作又添新亮点。“‘法律援助进监所’是省法援基金会在2023年启动的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经过近一年的探索,这项工作已开展得有声有色。”基金会负责人表示,“用司法手段帮助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改造质量,也符合监所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去年,“法律援助进监所”在襄阳市、沙洋县、荆州市、潜江市、武汉市等地正式启动,基金会与监所属地司法局、律所保持着密切联络,多方配合,深入监所,为服刑人员提供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有效促进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据黄鹤律师事务所“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介绍,“调解网”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要求,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合作,多次深入该管教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召开普法讲座。截至目前,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系的4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去年,基金会还对脱贫攻坚单位-南漳县予以第二次资助,协助司法厅完成了该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任务;孝昌县设县时间不长,基金会也对该县司法局进行了资金援助。温情传递“首义情” 法援直达妇女儿童心间◎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4月被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确定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以来,有效结合自身特点,集中力量,集中人手与其他试点单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达千件以上,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了努力。2023 年,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先后对接湖北省汉口监狱、武汉女子监狱、武汉江城监狱,共同开展多项法律援助工作。目前,以上三所监狱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迈出了法律援助进监所坚实的一步。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支撑,依托首义所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与监狱携手合作共建,共同致力于为在押女性罪犯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监狱法治水平,创建平安监狱。在为武汉市女子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前,首义所律师团队先行收集服刑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服刑人员离婚、财产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项解答,后针对性解答每个参与活动的服刑人员的特殊问题。例如,建议合法财产被其男友侵占的服刑人员张某委托其近亲属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服刑期间前夫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服刑人员王某委托其近亲属提起诉讼,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建议服刑期间其配偶使用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转移财产的服刑人员李某委托近亲属向银行提供其相应服刑证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不论是刑事纠纷还是民事纠纷,首义所律师团队均耐心倾听,细心解答,活动效果良好。注重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向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和干警、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和干警、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023年12月,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走进汉口监狱,援引法律条文并结合案例,生动讲解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支付方式、刑事申诉流程等法律知识,引导服刑人员敬畏法律精神、知晓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效果显著。湖北省青联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婷带领首义所律师走进武汉女子监狱、武汉江城监狱针对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减刑假释、不动产权属、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专题讲解,获得一致好评。聚焦解决“打官司难”这一痛点难点问题,为监狱规范化管理,并为监狱干警及家属、所在社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这一形式,让社会了解监狱,为在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监狱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律援助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我们要深刻理解并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崇高使命感,并着力助推法律援助工作的公平和普惠。”据首义所主任谢文敏介绍,2024年,首义所将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方式,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条法律服务工作的生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要求,提升质量,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用行动让法治的阳光照进高墙。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获颁 3A 等级证书5月17日,在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二届三次理事会议上,省民政厅领导为获得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颁发了证书和牌匾,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列其中。省民政厅于去年5月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该评估对协会办会能力、办会水平、社会影响和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阵地建设、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是对协会日常管理、规范运转、业务的全面体检。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接到社会组织评级工作通知后,迅速行动,积极申报。在相关县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配合支持下,基金会收集了包括文字、图片、数据、视频在内的大量资料,精心汇编成《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资料汇编》,全面展示了基金会的工作成果,为申报评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地方性面向社会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法律援助基金会获得3A等级资质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该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于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扣除。

  • 27
    2024-05

    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调研青山区检察院

    原标题:【代表委员联络】深化多元治理格局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稿件来源|武汉青山检察院文稿|叶秀江山排版|涂颖蕊编审|赵 露5月23日上午,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委讲师团专家陈焱光一行赴青山区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青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思哲陪同调研,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申申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完善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法律志愿服务等具体工作进行深入交流,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了多项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对策建议。宫步坦主任对青山区检察院取得的多项工作成效和荣誉表示赞许。他指出,研究会长期致力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希望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绘社会治理“同心圆”。吴申申副检察长对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向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对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对全面加强交流协作、凝聚社会治理合力表示期待。青山区检察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武汉实践、青山实践贡献智慧与力量。

  • 17
    2024-05

    “调解网”联合洪山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为唤醒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家庭保护作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调解网”联合洪山检察院开展“让爱回家”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本次课程的听众为1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由“调解网”安排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静老师讲授,刘老师以沉浸互动式的授课,为家长们讲解家庭中的爱与规则。破冰环节,刘老师带领大家玩起”抓和逃”的游戏。左手象征目标,恰似父母对孩子的殷殷期待,右手代表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正如孩子成长路上的风雨。这个简单的游戏不仅活跃了全场的氛围,也让家长们明白教育孩子不是一味地强调自己的需要,而是要同他们一起面对成长中的风风雨雨。在鼓掌测试、“我是谁”等活动中,家长们进一步审视了家的意义以及家长与孩子间应有的良性互动关系。“当孩子在家庭中没有感知到规则的边界,便会以触犯法律的方式建立自己的规则边界。”刘老师详细讲解了孩子打破规则的原因以及帮助孩子建立规则意识的方法。课后,家长们写下了对自己教育观念的反思与对孩子的寄语。“通过这堂课,我不仅学到了处理亲子关系的方法,还了解到自己此前与孩子沟通交流中的情绪不当问题,我以后要做孩子的好朋友,陪他一起改变、一起成长。”“希望以后多多开展类似课程,一切都为了孩子。”课后,家长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悟。

  • 16
    2024-05

    “调解网公益慈善关爱基金”正式上线

    2024年5月9日,“调解网”与武汉市慈善总会签订“调解网公益慈善关爱基金”合作协议书,建立合作关系。2024年5月15日,依托武汉市慈善总会设立的冠名基金“调解网公益慈善关爱基金”(以下简称“调解网基金”)正式上线。“调解网基金”的宗旨为:开展“助贫、助残、助老、帮扶困境妇女与未成年人”等公益慈善活动,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及相关帮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

  • 16
    2024-05

    “调解网”总干事受邀参加“国际家庭日”主题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的要求,营造“弘扬美德、共创文明、同享和谐”的浓厚社会氛围,2024年5月15日,钢城十三小在团市委的指导下,在康乐社区的支持下举办了“家教有法,育子有道”——“5·15国际家庭日”主题活动暨《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律师受邀参加。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曹红玲律师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分别阐述,缓解家长的育儿焦虑,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孩子成长中的问题,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成长。

  • 15
    2024-05

    “调解网”负责人参加“昌检开讲啦”活动

    原标题:2024年昌检·开讲啦(一)| 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稿件来源|武昌检察文字|周硕图片|田第潘编辑|彭慧审核|田第潘5月13日,武昌区检察院“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暨“昌检·开讲啦”2024年度第一期活动在湖北大学会议中心开讲。湖北省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宫步坦,武汉市人大代表李静,武汉市政协委员彭华,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文,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程骋,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龙,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佳俊,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部负责人魏钲芝,浠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航帆等受邀参加。湖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邹爱华,法学院副院长江岚,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肖露,法律硕士中心办公室主任、法学院副教授龚哲,法学院副教授徐梦醒以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武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熊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张迎春和部分部门负责人以及青年干警参加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活动由武昌区检察院青年干警王丽丽和湖北大学学生马兆晖主持。武昌区检察院青年干警蒋昊堃、邓钰虹、宋延浩以《周某、顾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以“三个善于”解析医保诈骗案》《以大数据赋能高效监督办案》为题进行了案例和经验分享。“在跨境电诈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取证有何难点?可以给刑事辩护律师哪些建议?”“大数据模型的信息搜集困难怎么办,模型的应用前景和效果怎样?”“基层检察院如何利用数字化提高办案质效?”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就三位主讲人的分享踊跃交流提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湖北省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主任宫步坦,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文,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程骋,武汉市人大代表李静,武汉市政协委员彭华等对本次活动做专业点评。武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向湖北大学法学院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昌检·开讲啦”品牌依托高校丰富的学术资源,打造了开放、平等交流的学术研究舞台,期待“昌检·开讲啦”能走出武汉、走出湖北、走向全国。与会人员的讨论提出了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思路,期待公检法司合力构建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进程。湖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邹爱华以“感谢”“体会”“期望”三个关键词总结本次活动。他高度评价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向检察官的深入分享和在场嘉宾的精彩点评表示感谢,期望法学院学生刻苦学习理论知识,为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并期待与武昌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相关媒体报道及对应链接:2024年昌检·开讲啦(一)| 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qq.com)

  • 01
    2024-05

    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成功举行

    原标题: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成功举行稿件来源|武汉红安商会1为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发挥商会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商会会员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商会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武汉红安商会联合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成立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2024年4月29日上午,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调解网”举办。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彩云,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周凯,省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主任王志非,省工商联法律部二级调研员胡佑清,红安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方晓明,红安县工商联副主席胡秀红应邀出席。武汉红安商会(以下简称“商会”)会长陈业西,党支部书记刘应华,轮值会长李建、陈义捷、康传斌,轮值老领导王世军、吴淮平,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李国宏等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商会秘书长周翠主持。陈业西会长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嘉宾莅临参加本次座谈会,他介绍了商会的工作开展情况,高度评价了“调解网”的工作机制。他指出,商会会员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得到更加专业的法律支持;此次商会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商会与“调解网”的携手共进、合作双赢,在法律专业服务方面探索更深层次的合作,促成多方合作共赢。李彩云副主席表示非常高兴参加本次活动,她称赞武汉红安商会的氛围、建设发展等工作十分优秀,是走在前沿的优秀典范商会;她高度赞赏“调解网”是优秀的专业调解平台,“调解网”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调解的作用,有利于帮助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她寄语省工商联相关工作与“调解网”对接结合,为民营企业的服务、诉求的满足提供更好的平台。曾群副厅长对商会调解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调解中心在后续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解决商事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宫步坦主任表示,非常欢迎大家莅临“调解网”指导,很感谢商会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商会调解中心今后一定积极做好商会会员相关调解工作,探索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新机制新方法,为商会会员企业的发展赋能。王志非主任对商会调解中心成立表示祝贺,认为这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枫桥精神”的有效举措;后期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调解网”的合作,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方晓明副部长介绍了红安统战相关情况;他认为成立商会调解中心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既是商会发展的里程碑,也是探索统战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他十分期待商会调解中心为商会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最后,他邀请大家多回家乡红安走一走看一看,加强乡情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胡秀红副主席祝贺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成立;她表示在“调解网”看到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工作亮点,后续双方多多交流,互相学习,携手共进。与会人员集思广益,纷纷提出建议与想法,对今后的工作计划充分交流,会议氛围热情洋溢。商会调解中心成立后,将全力以赴致力于企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为商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商会的发展新添浓墨的色彩。相关媒体报道及链接:武汉红安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成功举行 (qq.com)

  • 30
    2024-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3.4期完结

    2024年3-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3-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4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HW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2024)鄂0106刑初65号); 2024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LZH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无通知书(认罪认罚)); 2024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YXG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成到【2024】2号); 2024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XXZ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无通知书); 2024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LJX偷越国(边)境、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成到【2024】3号); 2024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XAC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0号); 2024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WQW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1号);2024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XYX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2号);2024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DWD贩卖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无通知书(认罪认罚));2024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CLW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无通知书);2024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CXJ贩卖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3号);2024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LH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4号);2024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SZC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5号);2024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LXB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19号);2024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LC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20号);2024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PJH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21号)。

  • 30
    2024-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3.4期完结

    2024年3-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3-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ZXY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4号);2024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YWY涉嫌强奸组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号);2024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LYL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2号);2024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CKF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0号);2024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L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06号);2024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GQ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1号);2024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WQW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8号);2024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LZY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7号);2024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DY涉嫌诈骗、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号);2024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LT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HHR抢夺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号);2024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YXG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8号);2024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KY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XJD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6号);2024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JJW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8号);2024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WW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7号);2024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CJ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5号);2024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L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2号);2024第039号案件(未成年人XSZ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LZ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0号);2024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ZZR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6号);2024第042号案件(未成年人HZ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21号);2024第043号案件(未成年人CZQ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3】16号);2024第044号案件(未成年人LX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3】15号)2024第045号案件(未成年人D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0号);2024第046号案件(未成年人ZFS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9号);2024第047号案件(未成年人LC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4号)2024第048号案件(未成年人ZYT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1号);2024第049号案件(未成年人H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