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讯

  • 28
    2023-05

    “调解网”代表参加2023湖北·武汉儿童友好城市论坛

    5月27日下午,由湖北省妇儿工委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主办,武汉市妇儿工委办、市发改委、市检察院、硚口区检察院承办的“共同缔造·儿童友好城市的现在和未来”——2023湖北·武汉儿童友好城市论坛“儿童发展与未成年人保护”专场活动,在硚口区检察院举办。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市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秘书长江岚,武汉工商学院副教授、“调解网”家事纠纷调解部负责人李巧玲应邀参加此次活动。江岚强调,全面加强对儿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势在必行、迫在眉睫。针对我国儿童个人信息权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江岚提出,要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合理增设特殊保护规则,在明确特殊保护原则,增设专门保护专章的同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补全特殊保护规则,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要明晰义务主体责任承担,细化国家、政府保护义务,充实社会、企业保护义务,明确家庭、学校保护义务,构建多方协同义务体系;要优化监管机构职权配置,设置权威统一的专门监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自律规范,加快行业自律规范制定;要建构完备法律责任体系,科学合理配置法律责任,持续改进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合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优化行政责任具体配置,加重处罚违法行为,进一步弥补刑事责任规则疏漏,升格处罚犯罪行为;要健全权利救济保障机制,拓宽维权诉讼救济渠道,增加私益诉讼适格主体,鼓励多方参与维权救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促进具体规则适用实施。李巧玲表示,要合力筑牢“六大保护”,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长应当重视孩子的心理教育,既要尽到监护责任,也要提升监护能力。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阵地,要强化法治教育,建立家校协同,让学校在尽到管理义务的同时,也要保障学校能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心,要强化重点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网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要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落实网络清朗行动。政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应当建立政府各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发展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收集困境儿童信息,当好困境儿童的“保护伞”。下一步,“调解网”将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加强与各方联动和协同,继续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帮教工作。

  • 25
    2023-05

    “调解网”联合团区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5月24日,在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支持下,“调解网”联合团区委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武昌区三道街小学六年级的80余名小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此次活动由“调解网”总干事,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曹红玲律师主讲。课堂上,曹红玲律师围绕偷窃和抢劫两个犯罪行为,阐述了偷窃罪和抢劫罪的定义以及严重后果,并引用“喜洋洋与灰太狼”和“熊出没”动画片段,教育引导学生不要盲目模仿动画人物参与犯罪行动,遇到危险采取正确措施保护自己,加深了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帮助学生们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表示十分喜欢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简单的事例,让他们明白法律就在自己身边,远离犯罪的同时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

  • 12
    2023-05

    “调解网”负责人受聘为湖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2023年5月9日,湖北省教育厅召开湖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和湖北基础教育研究院等教育智库成立大会,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受聘担任湖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成立大会上,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黎虹介绍了成立湖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和湖北基础教育研究院等教育智库的情况。湖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静为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并为六个教育研究院授牌。据悉,湖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是面向湖北教育改革发展的非常设咨询机构,旨在围绕湖北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及未来发展等核心工作,充分发挥省内专家学者对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以深化湖北教育改革,推动湖北教育高质量发展。

  • 08
    2023-05

    武昌区委统战部陆峰一行调研“调解网”

    2023年5月5日下午,武昌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陆峰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走访调研。武昌区政协常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副主任杨森、办公室主任李婷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简要介绍“调解网”的发展历程和在多领域参与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陆峰副部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调解网”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做出的大量努力和贡献,值得学习与借鉴。其次,他勉励宫步坦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继续培养核心团队,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武昌区统战工作更上新台阶。最后,他希望“调解网”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发挥统战所能,聚焦基层所需,为助力武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党外知识分子的智慧与力量。

  • 27
    2023-04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23年第9期成功举行

    为发动辖区内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2023年4月26日上午,“法在社区”2023年第9期公益活动在武昌区徐家棚街道三角路社区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徐家棚街道三角路社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协办,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活动公益支持。本次活动“调解网”遴选出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盼律师本次活动以“共同缔造 共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为主题,发动辖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现场不仅为居民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摊位,还设立了义诊、理发、磨刀、缝纫等便民服务,不少居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便捷服务。本次活动居民们的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等领域。“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根据每位前来咨询的居民所提供的主要法律事实和争议点进行了细致耐心的分析,告知居民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给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使居民对自己的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认识,让居民对法律知识进一步的了解,有利于形成文明法治社区。

  • 25
    2023-04

    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武重社区调研“调解网”工作

    4月24日,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武重社区何勃书记一行调研“调解网”。武昌区政协常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办公室主任李婷,律师调解员代表李昌虎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表示,“调解网”从2012年开始扎根社区调解矛盾纠纷,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期待与武重社区共同立足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聚焦超大城市社区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创新。何勃书记对“调解网”在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做出的努力和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她介绍了武重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的内容及要点,表示“调解网”是武重社区辖区内重要的社会组织,创建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社区治理品牌,期待“调解网”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她指出,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武重社区将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引导“调解网”等辖区社会组织加快融入“完整社区”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三社联动”独特优势。

  • 21
    2023-04

    喜讯|“调解网”、“调解网”总干事参与申报案例荣获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案例

    2023年4月20日,“调解网”、“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参与申报案例荣获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律协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法律援助提名案例。“武汉律协探索建设特色法治智库,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申报内容:武汉市律师协会依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平台“调解网”的资源优势,组织武汉律师积极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打造了特色鲜明、成果突出的公益法律服务的“武汉模式”,为创新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智慧与力量。“八旬老人炒股被骗,法援律师助其维权”提名案例,申报内容:2019年5月,八旬老人冷婆婆被诱导开通并出借证券账户,致存款亏损。在本金难以追回的情况下,2022年3月,冷婆婆向“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律师及其助理吴晨律师求助。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曹律师首先建议冷婆婆更改证券账户密码,取出账户剩余本金214370元,及时止损,并就亏损本金285630元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追回。这一胜诉判决告诉更多受骗老年人可通过诉讼向借款人追偿证券亏损的本金及利息。详见《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3OTEyNg==&mid=2650141532&idx=1&sn=fdcbc02f65832289b7e778d6e87d6e28&chksm=88a70965bfd08073c8bd8aa487726093f254dcb60f8c4d05c1435036010a817947dff76962b6&mpshare=1&scene=23&srcid=0420rUXqwS5Xvzc353T9noM3&sharer_sharetime=1681997111504&sharer_shareid=006bd099754f5edbc9da242b773c0aa8#rd

  • 28
    2023-03

    武汉仲裁委与“调解网”共建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协同发展衔接机制

    2023年3月20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登华一行走访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简称“调解网”),与武汉市法学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等开展座谈。座谈会上,武汉市法学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副秘书长、“调解网”对外交流部负责人刘文昭介绍了“调解网”发展历史、组织架构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武汉市法学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就调解组织在商事领域发展趋向、调解过程中法律风险、调解完成后协议落实等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并表示希望积极与武汉仲裁委共同推动商事调解工作发展,建立健全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发展衔接机制。李登华副主任表示,优化营商环境,帮助恢复和发展经济是武汉仲裁委积极履行社会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应有之义。武汉仲裁委员会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并推出“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新模式,即通过调解的方式将纠纷引入仲裁确认程序中化解。这种新模式一方面能够缓解商事主体在解纷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压力,另一方面通过调解这种“软处理”方式,高效、公正、灵活、保密地化解商事主体间产生的纠纷,可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调解组织作为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力量。首先,需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员专家团队,充分发挥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商事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其次,要加强与各组织、政府单位尤其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调解组织的介入,缓解法院、检察院案件堆积压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再次,武汉市已经颁布《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调解网”发挥了调解领域“探索者”的角色,多领域全方位进行多元化解纷的尝试探索,与武汉仲裁委共同响应国家“诉源化解”的号召,携手共建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协同发展衔接机制。希望双方建立协同发展衔接机制能够在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后,武汉仲裁委员会与“调解网”共同签署《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的备忘录》。武汉仲裁委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调解网”副主任刘斯凡、律师调解员代表李昌虎、仲裁员代表、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总法、纪检法务部主任程琦早成、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蔡国红参加座谈会。转自武汉仲裁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Dz6Tyw3LOvJySQ_VRZslw

  • 27
    2023-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23年第7期成功举行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2023年3月25日上午,“法在社区”2023年第7期公益活动在武昌区南湖街道泛悦坊都会店一楼中心广场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武昌区民政局、武昌区慈善总会、南湖街道党工委、南湖街道办事处、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协办,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活动公益支持。本次活动“调解网”遴选出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本次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现场吸引众多群众参与。“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针对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赡养、财产、房产等问题,为老年人详细讲解了继承遗产范围、继承顺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等法律规定,并结合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和常见问题,就如何防范继承方面的风险、化解相关矛盾,引导大家进行思考和讨论,此次活动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 26
    2023-03

    “调解网”负责人代理案件获评“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武汉市“三八”维权周启动仪式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江汉区举办,“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杨森代理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获评“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据悉,该活动由武汉市妇联、武汉市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揭晓了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共分为三类:一是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夫妻跨国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正当防卫、就业性别歧视、工伤侵权等问题;二是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儿童人身权利,儿童监护权、抚养权和继承权等;三是文明家风典型案例,涉及同居关系纠纷、赡养纠纷等。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一般不予受理’,并不是绝对不予受理,我们公益性社会组织与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调解网”负责人介绍,在代理这起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请法院综合考虑精神损害赔偿确定的基本原则、被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结果,依法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本案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向该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区检察院受理了申请,并向该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文书。最终,该案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获得一审法院支持,各方均未上诉。该案是湖北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案,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诉讼典型案例”。“调解网”是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首批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组织。 附:媒体相关报道武汉检察:https://new.qq.com/rain/a/20230308A06CIR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