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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匿名用户 发布时间:2014/1/16 14:03:51
成为共同申请人

您好,律师老师们,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分钟教材,我打电话咨询了他们,他们就经常打电话。阁一段时间就打电话,我也不知道,我本来是看到《四快的教育法》的,但是,他们打电话我就误定了这个教材,但是我定的时候,也表示我如果要是拒绝接收时,他们也是同意的。当时我也没有问,是一分钟的还是四快的就误定了。等四快教育法的老师们打电话时,我才知道是我误定了,所以我就拒收了,我收到你们律师师务所的曹静华律师的短信说,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我个人相关的责任。后我又打电话问了曹律师他们的电话,想让他们给我提供他们的地址。一分钟的老师一接电话就是推说让他们的老师给我打电话,也没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再打就直接给我挂掉。我想问一下。我都要吃官司了,还不知道对方的地址,我也想知道我是怎么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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