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老家一亲戚,由我介绍到一武昌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做保洁,2010年7月份入职,工作1000,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已是外地务工人员为由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只是从2011年6月开始每月多补助了100元;现亲戚在2013年1月份离职,亲戚觉得没买社保还是公司违规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
1、亲戚的没被缴纳社保,物业公司是否违法?
2、亲戚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做呢?找哪个部门申诉?如何个赔偿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相关证据:《劳动合同书》有公章;公司获得的锦旗,留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照片,穿工装并有工牌;工作期间由公司开具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记录了工作时间:2010.7.21----2013.1.22,有人事经理签字认可没有公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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