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30
    2018-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8第4期完结

    2018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8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3号); 2018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8号); 2018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9号); 2018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B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30号); 2018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1号); 2018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新检未未委调【2018】2号); 2018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4号); 2018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5号); 2018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6号); 2018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8】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王必聘(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4、韩裕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5、胡曼君(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律师)6、朱 华(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7、沈 超(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8、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9、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6
    2018-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8第3期完结

    2018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8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5号); 2018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4号); 2018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6号); 2018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1号); 2018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3号); 2018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2号); 2018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0号); 2018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4号); 2018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F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5号); 2018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6号); 2018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8】1号); 2018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28号); 2018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公(纸)提捕字【2018】117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杨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3、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4、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5、王必聘(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6、韩裕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6
    2018-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3期完结

    2018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8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8】3号) 2018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Z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成到【2018】1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 祺(武汉科技大学志愿者)

  • 07
    2018-0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2期完结

    2018年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8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成到【2018】9号); 2018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F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成到【2018】10号); 2018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成到【2018】8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彭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2、付阿北(“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3、刘文昭(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07
    2018-0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8第1、2期完结

    2018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8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1号); 2018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4号); 2018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M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3号); 2018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8号); 2018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2号); 2018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7号); 2018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新检未未委调【2018】1号); 2018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2号); 2018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8】1号); 2018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8】2号); 2018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9号); 2018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6号); 2018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0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2、杨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3、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4、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5、沈超(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6、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7、胡丽(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8、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27
    2018-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1期完结

    2018年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8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8第01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盗窃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8】1号);2018第02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盗窃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8】1号);2018第0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8】1号);2018第04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8】2号);2018第05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8】3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董娟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2、倪志杰(”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 负责人)3、夏 添(湖北景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2
    2018-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12期完结

    2017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2期在武汉市、十堰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十堰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51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7号); 2017第052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青检未检未委调【2017】5号); 2017第05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青检未检未委调【2017】7号); 2017第05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公(卓)诉字【2017】第943号); 2017第055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第1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2、李晶晶(“调解网”十堰地区负责人)3、卜昌波(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 律师)4、唐志恒(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5、付阿北(“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6、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7、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2
    2018-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12期完结

    2017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8】1号);2017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8】2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李瑾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2、涂 岑(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 30
    2017-1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11期完结

    2017年1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1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27号案件(询问强奸案未成年证人LXX,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7号)2017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10号);2017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8号);2017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11号);2017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代到【2017】12号);2017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7号);2017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6号);2017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8号);2017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M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9号);2017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0号);2017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1号);2017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2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陶 晶(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2、胡小枫(北京德和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3、涂 岑(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4、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5、李瑾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6、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7、董娟娟(湖北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8、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编辑:付阿北)

  • 30
    2017-1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11期完结

    2017年1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42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5号); 2017第044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7号); 2017第04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6号); 2017第04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8号); 2017第046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9号); 2017第047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5号); 2017第048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0号); 2017第049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6号); 2017第050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委调【2017】2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曹红玲(“调解网”总干事)2、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3、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4、胡 丽(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5、黄 云(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6、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7、唐志恒(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8、付阿北(“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