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8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3号);
2018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8号);
2018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19号);
2018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B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30号);
2018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1号);
2018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新检未未委调【2018】2号);
2018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4号);
2018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5号);
2018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6号);
2018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8】1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
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3、王必聘(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
4、韩裕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5、胡曼君(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律师)
6、朱 华(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
7、沈 超(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8、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9、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