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42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5号);
2017第044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7号);
2017第04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6号);
2017第04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8号);
2017第046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9号);
2017第047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5号);
2017第048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0号);
2017第049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6号);
2017第050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委调【2017】2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
1、曹红玲(“调解网”总干事)
2、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3、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4、胡 丽(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5、黄 云(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6、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7、唐志恒(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8、付阿北(“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