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1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7第027号案件(询问强奸案未成年证人LXX,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7号)
2017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10号);
2017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8号);
2017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11号);
2017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代到【2017】12号);
2017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7号);
2017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6号);
2017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青检未检未代到【2017】18号);
2017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M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9号);
2017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0号);
2017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1号);
2017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32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
1、陶 晶(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2、胡小枫(北京德和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3、涂 岑(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4、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5、李瑾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6、吴梦瑶(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7、董娟娟(湖北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8、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编辑:付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