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30
    2017-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10期完结

    2017年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2号); 2017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开检未未委调【2017】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胡 丽(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沈 超(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编辑:付阿北)

  • 30
    2017-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9期完结

    2017年9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9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21号案件(询问强奸案未成年证人CXX,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2号)2017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3号);2017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4号);2017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代到【2017】6号);2017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代到【2017】7号);2017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未代到【2017】25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陶 晶(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董娟娟(湖北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4、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 30
    2017-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9期完结

    2017年9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9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HLL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2号); 2017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3号); 2017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4号); 2017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3号); 2017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D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4号); 2017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5号); 2017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6号);2017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17号);2017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8号);2017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9号);2017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10号);2017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应检公诉未委调【2017】2号);2017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应检公诉未委调【2017】3号);2017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应检公诉未委调【2017】4号);2017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应检公诉未委调【2017】5号);2017第039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7】2号)。 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胡 丽(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4、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公益部负责人);5、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6、曹红玲(“调解网" 总干事);7、王 枫(湖北东吴弘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8、魏 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9、杜 柯(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10、徐 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11、梁培帆(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12、饶梦娟(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13、陈敬业(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14、吴 炜(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15、刘巧蓉(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1
    2017-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8期完结

    2017年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未检未待到【2017】9号)。 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 1、陶 晶(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 31
    2017-08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8期完结

    2017年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M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7号); 2017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7】1号); 2017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委调【2017】1号); 2017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委调【2017】2号); 2017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委调【2017】3号); 2017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委调【2017】4号)。 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尹 颖(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4、付阿北(“调解网” 互联网+协调专员);5、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6、倪志杰(“调解网" 刑事法律援助部 负责人);7、陈 曦(其他法学或法律工作者)。

  • 01
    2017-08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7期完结

    2017年7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7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和黄冈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D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2号); 2017第001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4号); 2017第0015号案件(未成年人RXX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7】3号); 2017第0016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委调【2017】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徐 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2、张 典(北京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3、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 部长);4、刘建飞(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5、孙 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6、倪志杰(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致谢:杨珂惠(黄冈市大悟县大新司法所所长)

  • 01
    2017-08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7期完结

    2017年7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7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检查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DXX涉嫌寻衅滋事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未检代到[2017]5号);2017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6号);2017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盗窃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洪检未检代到[2017]17号);2017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检代到[2017]18号);2017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强奸罪、盗窃罪);2017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7号);2017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代到[2017]8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 1、严敏(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刘建飞(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3、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 部长); 4、席志杰(法科学生志愿者); 5、丁飞(湖北雄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

  • 10
    2017-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6期完结

    2017年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付XX涉嫌诈骗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未检代到[2017]4号)。 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 1、许倩(持法律职业资格证者)。

  • 09
    2017-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7第5期完结

    2017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7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张XX涉嫌抢劫罪一案)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向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张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9
    2017-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第3期完结

    2017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居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陈XX涉嫌盗窃罪)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 1、李星军(法科学子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