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08
    2015-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9期完结

    2015年9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9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5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6号)。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李海夫(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8
    2015-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第9期完结

    2015年9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年第9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5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委调[2015]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江岸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刘欣琦(武汉大学诉讼法学 博士研究生);2、冯 琎(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02
    2015-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8期完结

    2015年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资金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2015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4号)。 2、2015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5号)。 3、2015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2号)。 4、2015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0号)。 5、2015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4号)。 6、2015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5]867号)。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 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侯永兰(江汉大学法学院 法律系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3、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4、杜 柯(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 03
    2015-08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7期完结

    2015年7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7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2015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寻衅滋事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8号)。 2、2015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969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 磊(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 主任科员) 2、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1
    2015-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6期完结

    2015年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 2015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 4号)。 2、2015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 5号)。 3、2015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3号)。 4、2015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诈骗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 28号)。 5、2015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6号)。 6、2015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7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李海夫(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杜柯(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3、魏征(北京千橡武汉分公司 法务)

  • 09
    2015-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5期完结

    2015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 2015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5号)。 2、2015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4号)。 3、2015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5号)。 4、2015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 4号)。 5、2015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 5号)。 6、2015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昌)法代通字[2015]6号)。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向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刘良(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 3、周南(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4、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 09
    2015-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第5期完结

    2015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年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5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夺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未委调[2015]1号)、2015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夺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未委调[2015]2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江岸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郑学知(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2、张诚(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向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4、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 06
    2015-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4期完结

    2015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 2015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1号)。 2、2015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2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谢谢(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王秀菊(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4
    2015-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第4期完结

    2015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与调解网共同举办。本期活动无公益支持单位。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5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5]412号)、2015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5]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分别在武汉市武昌区、江夏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 1、王秀菊(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 律师) 2、王玉珏(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 3、谢 谢(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4、李海夫(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7
    2015-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3期完结

    2015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 2015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1号)。 2、2015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2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赖 远(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