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资金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和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2015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4号)。
2、2015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5号)。
3、2015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2号)。
4、2015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0号)。
5、2015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岸检岸未检刑诉[2015]1244号)。
6、2015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5]867号)。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 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侯永兰(江汉大学法学院 法律系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3、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4、杜 柯(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