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01
    2014-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第6期完结

    2014年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2014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6号); 2、2014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8号); 3、2014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9号); 4、2014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0号); 5、2014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304号); 6、2014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2号); 7、2014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1号); 8、2014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3号); 9、2014第03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4号); 10、2014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5号); 11、2014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13号); 12、2014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6号)。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程剑鹰(持法律职业证书者、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生);2、向 洋(持法律职业证书者);3、乐红卫(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硕士研究生);4、刘 磊(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 主任科员、法学硕士);5、冯爱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6、刘 良(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

  • 31
    2014-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第5期完结

    2014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年第5期在武汉市武昌区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4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245号)、2014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245号)、2014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245号)、2014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245号)、2014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刑诉[2014]245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邢先祥(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 专职法律援助律师)2、曾 琦(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律师)3、赵志虎(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律师)4、范心羽(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律师)5、刘斯凡(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法学博士)6、邓琬心(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7、向 洋(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法科学子志愿者:1、何浩湧(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学专业 2011级本科生)2、陈 婷(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0级本科生)3、高郦梅(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1级本科生)4、杨易儒(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1级本科生)5、黄 星(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律系 2013级本科生)6、肖文萍(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律系 2013级本科生)

  • 30
    2014-05

    未成年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第5期完结

    2014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2014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诈骗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3号)、2014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10号)、2014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XX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4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5号)、2014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14号)、2014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11号)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石梦菲(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硕士生);2、向 洋(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3、刘胜超(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4、唐妹燕(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5、彭 博(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生)。

  • 16
    2014-05

    调解网参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案件听证

    2014年5月7日,“调解网”代表应邀参加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的不起诉听证,详细介绍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时得知的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 本次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参会代表):1、刘斯凡(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2、赵波(武汉纺织大学副教授 法学博士)

  • 01
    2014-05

    未成年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第4期完结

    2014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2014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0号)、2014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8号)、2014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9号)、2014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10号)、2014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寻衅滋事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1号)、2014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寻衅滋事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12号)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周 南(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李颖峰(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3、罗文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教师、法学博士);4、刘胜超(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

  • 01
    2014-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第4期完结

    2014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年第4期在武汉市武昌区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4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委调【2014】1号)、2014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委调【2014】1号)、2014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委调【2014】1号)、2014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委调【2014】1号)、2014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委调【2014】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 1、刘斯凡(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 2、陈 阳(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 3、李颖峰(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 4、王少博(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生); 5、刘 良(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 6、刘欣琦(武汉大学法学院 诉讼法学博士生)。

  • 01
    2014-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第3期完结

    2014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年第3期在武汉市武昌区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4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4鄂武昌刑初字第00273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 1、罗文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教师、法学博士); 2、向 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1
    2014-04

    未成年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第3期完结

    2014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2014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5号)、2014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6号)、2014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7号)、2014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8号)、2014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9号)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叶培芬(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2、陈 阳(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生)3、周文盛(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24
    2014-0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4年3月下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由调解网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组织 居民调解员 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参与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考察、帮教工作。调解网事先公布“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的安排,接受居民调解员的志愿报名。当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需要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督考察时,调解网遴选出居民调解员参与“社会调查”,参与人民检察院的考察、帮教工作。调解网按月公示参加“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和公益支持方并致谢。

  • 02
    2014-03

    未成年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第2期完结

    2014年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2014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4)鄂武昌刑初字第00136号)、2014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4]04号)、2014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4)鄂武昌刑初字第00154号)、2014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4]05号)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赵波(武汉纺织大学 副教授、法学博士)2、胡超(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益支持: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3、郑雪芹(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政法学院 法学教师) 4、刘斯凡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