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26
    2021-04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调研走访“调解网” ——暨2020年“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证书发放活动

    4月22日,湖北省消费委员会秘书长陈方军、副秘书长蔡浩、投诉部主任聂喜洋、法律与新闻宣传部主任陈蓉、副主任胡翠兰一行,中国消费者报湖北记者站站长吴采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戴盛仪一行,对“调解网”、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庭进行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调解网”老龄人维权部负责人杨霞、消费者维权部负责人代亚菲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之前,陈方军秘书长为获得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的戴盛仪、吴采平、宫步坦三人颁发荣誉证书。 宫步坦详细介绍了“调解网”、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的发展现状以及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戴盛仪作为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获得者代表发言。陈方军秘书长作总结发言,对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获得者予以充分肯定,鼓励荣誉获得者及所在单位积极发挥“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示范作用,引领更多机构、更多志愿者加入到消费维权的队伍中来。

  • 16
    2021-04

    洪山区法院调研“调解网”律师调解工作

    4月14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薇、立案庭庭长杨庆九一行到“调解网”调研律师调解工作。 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研究会副会长、洪山区政协委员龚江玲,“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杨森、调解秘书吴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武小川博士等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简要介绍“调解网”及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宫步坦通报了“调解网”与武汉11家法院的合作现状。 杨庆九庭长表示,调解是大势所趋,双方继续深入探索在基层法院如何将律师调解工作开展的更好、更有特色;双方共同努力,通过诉前调解减少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数量;在诉前调解方面实现各方共赢,减少不必要的信访和上访,体现司法温度。 李薇副院长作总结发言时指出,洪山区法院将进一步根据各调解中心的特色分配诉前调解案件,以提高调解效率和工作成效;希望双方紧密合作,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共同探索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的调解对接机制,共同服务好当事人,服务于社会。

  • 14
    2021-04

    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普法、调解和维权团队的公益带头人

    人物介绍:坚持公益服务,带领团队闪耀荆楚。 人物事迹:宫步坦,调解网负责人,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律师调解中心办公主任。十年来,他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不间断地从事普法、调解和维权等公益法律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长期致力于为消费者维权,获评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宫步坦为大学生讲授法制课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吴采平)“从事普法、调解和维权等公益服务,很辛苦,有事还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很委屈,但我和我的团队会坚持公益服务的初心,为消费维权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心。”10年来,宫步坦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带领“调解网”公益团队闪耀荆楚 宫步坦是湖北省“3·15”律师团顾问律师,2012年参与创办“调解网”并作为负责人,组织和参加上百次普法活动,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六五”普法全国先进个人。2015-2020年共受理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接受调解案件6212件,为社会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93件,化解经济纠纷涉案金额2690余万元。 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将调解主体从消费者协会扩展至其他调解组织,宫步坦带领“调解网”公益团队主动与消费者保护组织合作,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消费维权纠纷。2020年,调解网公益团队成功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66件,涉及网络购物纠纷、产品责任纠纷、装饰装修等买卖合同纠纷和消费服务合同纠纷。 疫情期间为300多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大量法官下沉社区一线辛勤值守,无法审理案件,适逢该区15家物业公司向区法院起诉要求104户业主缴纳物业费,区法院遂委托“调解网”对104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诉讼前调解。宫步坦迅速组织各方当事人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调解,经过与物业公司和业主方多轮沟通,宫步坦判断多家物业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物业服务问题。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他积极说服物业公司降低诉请的物业费金额,成功调处了该批案件。 武汉市某健身房销售人员发布的“健身房创始会员招募”广告中承诺“充50即可抵1000”,消费者刘某等人见价格优惠便与健身房签定了健身合同,但健身房却一直没有开业的迹象。消费者向健身房提出退卡退款要求,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3倍的赔偿金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健身房却拒绝退卡退款,也拒绝提供相关补救措施。 “调解网”公益团队调处此纠纷时,已有200多位消费者误信“充50即可抵1000”承诺而缴纳了会费,该健身房的欺诈行为给众多消费者带来了巨大困扰。在调处过程中,健身房负责人态度强硬,拒不退卡退款,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网”公益团队多次召集双方现场协调并反复沟通,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 消费者王某2020年在武汉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个店面里花276元购买了两盒“荆味五福临门礼盒”,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2日,但后来发现礼盒中的热干面保质期仅为6个月,早已超过了保质期。王某要求超市退还购物款并依法赔偿2760元,但遭到超市方的拒绝。“调解网”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超市同意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承诺今后将加强管理,及时对过期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2016年,24户业主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合同约定公司于2017年向业主交付房屋,但该公司至2020年仍未交付,给业主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调解网”公益团队多次现场协调,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最终,24户业主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年来,宫步坦带领的“调解网”公益团队从未向当事人收取过任何费用或报酬。他表示:“做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很辛苦,会遇到很多挫折。很多时候我们愿意提供普法、调解和维权等公益服务,但得不到当事人的信任,甚至被质疑。但做公益,坚持就是胜利,现在‘调解网’公益团队的注册人数已超过900 人。”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作者:吴采平 责任编辑:王峰

  • 12
    2021-04

    武昌区妇联调研“调解网”工作

    2021年3月31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妇联主席汪陈琛、副主席李媛、维权部部长罗建新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简要介绍了“调解网”为社区居民及弱势群体提供法治宣传、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事调解等方面做出的努力。“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详细介绍了“调解网”及家庭暴力个案援助方面基本情况。自2015年起至今,“调解网”已为75名妇女提供了家庭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目前“调解网”承接了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咨询项目,且有专人接听12338三号线,线上为咨询人解答相关的家暴问题。武昌区妇联主席汪陈琛在座谈会中强调: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是近年来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汪陈琛主席希望推进与“调解网”的协作联动工作,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让法律融入妇女儿童的日常生活中,努力提升各部门的服务水平,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

  • 10
    2021-04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调研“调解网”、多元化解研究会

    4月8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十部主任陈俊、四级调研员陈松林、一级检察官助理杜福禄一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调解网”。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法科学子志愿者代表尹鸿涛参加调研座谈会。“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介绍“调解网”参与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情况,宫步坦介绍当前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领域的发展现状及新趋势。陈俊主任对“调解网”参与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多元解纷的新要求,表示下一步双方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围绕多元解纷探索新模式、建立新机制。

  • 05
    2021-04

    调解网与武汉市武昌区妇联建立合作关系

    “调解网”与武汉市武昌区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 01
    2021-04

    调解网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简报》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至第3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翟娇娇律师等42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至第3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万亚南律师等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1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等2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开展“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徐璐律师等5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5、武昌区司法局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4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钱晖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案件秘书李婷参加调研座谈会。钱晖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积极参加多元解纷工作,为化解矛盾及践行社会公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高度认可。 6、江汉区司法局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4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彭本建、副局长郭华冶、副局长吴刚、律工科科长吕少波、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总干事曹红玲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彭本建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作为服务于人民的公益组织,在法治领域践行社会公益的意义重大,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肯定和高度认可。双方围绕深入推进多元解纠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对诉源治理合作及推进方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为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7、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5日下午,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业务经理王强强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志愿者组织部负责人张诚、公司纠纷部负责人李巧玲等参加调研,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怡房参加调研座谈会,双方围绕建筑行业开展调解工作的工作方式和合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 8、“调解网”负责人参加湖北省高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3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湖北省人大代表、“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发言。座谈会上,宫步坦围绕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从在武汉设立专门的长江生态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机制,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个人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湖北省司法厅、武汉仲裁委员会调研“调解网”3月11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吕方军、律师工作处处长严安,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主任陈晓梅、副主任曾奇、秘书汪爱彬等到“调解网”(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研律师调解工作。湖北省律协副秘书长、省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武昌区团委副书记张诚、调解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10、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3月19日,“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努力 ,推动各类公益事业,特别是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提供心理评估、辅导和咨询服务。11、武昌区妇联调研“调解网”工作 3月31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妇联主席汪陈琛、副主席李媛、维权部部长罗建新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简要介绍了“调解网”为社区居民及弱势群体提供法治宣传、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事调解等方面做出的努力。“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详细介绍了“调解网”及家庭暴力个案援助方面基本情况。自2015年起至今,“调解网”已为75名妇女提供了家庭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目前“调解网”承接了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咨询项目,且有专人接听12338三号线,线上为咨询人解答相关的家暴问题。

  • 22
    2021-03

    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

    2021年3月19日,“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努力 ,推动各类公益事业,特别是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提供心理评估、辅导和咨询服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

  • 15
    2021-03

    湖北省司法厅、武汉仲裁委员会调研“调解网”

    3月11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吕方军、律师工作处处长严安,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主任陈晓梅、副主任曾奇、秘书汪爱彬等到“调解网”(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研律师调解工作。 湖北省律协副秘书长、省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武昌区团委副书记张诚、调解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简要介绍了“调解网”及律师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宫步坦介绍了当前调解尤其是商事调解的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叶胜生副秘书长就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近期工作,以及将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设立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武汉自贸片区调解庭等有关工作做了通报。陈晓梅主任通报了武汉仲裁委员会调解机构的设置及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要尽快完善武汉仲裁委员会与“调解网”之间的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的要求,详细分析在仲裁案件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进行调仲对接的具体构想。陈晓梅主任希望双方紧密合作,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共同探索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的调仲对接机制,共同服务好当事人,服务于社会。 吕方军处长回忆多年前在省司法厅基层处工作时就知悉“调解网”积极践行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每年都有新收获、每年都有新开拓,探索出一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关于“调解网”未来发展,吕方军处长指出:“调解网”应当顺应新时期公益法律服务的新特征,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将“调解网”的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与湖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对接,更好地服务于有需求的当事人;要探索和践行调仲对接机制,适时汇总成功案例在全省推广;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更好地依托社会组织扩大影响力和增强实效。 严安处长强调:即将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设立的律师调解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先行探索出一套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于全省其他地区具有指导性意义,可为各市州在自贸试验区、园区内推广律师调解提供经验;全省律师调解工作应当始终坚持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组织指导下,加强律师调解资源整合与统括,强化律师调解内部工作平台和流程的完善,加强组织和模式的探索,整合资源,实现品牌化。

  • 13
    2021-03

    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调研“调解网”工作

    2021年3月5日下午,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业务经理王强强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志愿者组织部负责人张诚、公司纠纷部负责人李巧玲等参加调研,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怡房参加调研座谈会。 双方围绕建筑行业开展调解工作的工作方式和合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