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02
    2020-11

    “调解网”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

    为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心、孝心及感恩之心,2020年11月1日,“调解网”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武昌区顺宏老年公寓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及志愿者代亚菲带领两位未成年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经过对老年公寓的介绍说明之后,孩子们分工合作,擦洗了老年公寓大门,打扫了院子及老年健身活动区,使老年公寓的卫生面貌焕然一新。(两位未成年人擦洗老年公寓大门)(未成年人打扫老年健身活动区)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孩子们的环境卫生意识,更进一步激发了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懂得感恩,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

  • 30
    2020-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第9.10期完结

    2020年9-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第9-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0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ZZY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成到【2020】4号); 2020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ZB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0】15号);2020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SJC、DPF、C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成到【2020】3号); 2020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HZW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0】14号);2020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WYC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七部成到【2020】2号);2020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TC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0】17号);2020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ZXY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0】18号); 2020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NJ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成到【2020】5号)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夏黎君赵家乐黄慧刘飞志张梦娟李科杨森

  • 30
    2020-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第9.10期完结

    2020年9-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第9-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0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R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委调【2020】8号); 2020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LS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委调【2020】7号);2020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LJ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委调【2020】15号); 2020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CZ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委调【2020】1号);2020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LJ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委调【2020】2号);2020第036号案件(未成年人ZQ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25号);2020第037号案件(未成年人CT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24号);2020第039号案件(未成年人L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22号);2020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LC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昌检七部委调【2020】3号);2020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ZZY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21号);2020第042号案件(未成年人TY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20号);2020第043号案件(未成年人LYC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18号);2020第044号案件(未成年人XDC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19号);2020第045号案件(未成年人YJJ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0】17号);2020第049号案件(未成年人TXZ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本期活动公益致谢:杨森姚芳夏黎君李伟廷李光福万亚南黄斌翟娇娇

  • 24
    2020-10

    《法律与生活》:“普法奶奶”在湖北创办调解网

    周冶陶(右)于 2012 年 12 月在公益普法活动中发言调解网发展历程 2012年3月,刚从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职位上退休不久的“普法奶奶”周冶陶,发起并创办了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旨在通过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居民调解等社区公益法律服务,促使当事人互相理解,解决居民纠纷,化解社区矛盾,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调解网成立后得到迅速发展,发起了“法在社区”“法在援助”“社区说案”“法律热线”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等公益活动,旨在为人民群众处理纠纷,将法律普及到社区到居民。调解网在各类公益法律服务中取得广泛好评,先后获得湖北省“助残文明号”“2014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2014—2015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以及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银奖。 2015年2月,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中心依托调解网,在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后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认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依法自行受理和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017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经武汉市法学会批复成立,研究会以调解网为平台探索社会纠纷化解相关问题。 2018年3月,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在湖北武汉成立,依托调解网现有的律师调解品牌、律师调解员团队、律师调解经验和“互联网+”等优势,构建全省律师调解员网络。 2019年,调解网经过多年的累积沉淀,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首批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服务机构,荣获湖北2019“希望伴飞计划”公益项目(A类)大赛一等奖,获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荣誉称号,并成立了调解网驻襄阳工作站。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荆楚大地。调解网充分发挥拥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者、社会工作志愿者等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人才优势,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投入抗击疫情阵线,以多元化途径助力抗击疫情。疫情期间,调解网接受武汉市6个基层法院委派、委托的调解案件,组织律师调解员远程调解、异步调解,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调处矛盾纠纷,在疫情期间共调解各类纠纷202件,化解经济纠纷涉案金额26901824.6元。 一路走来,调解网秉持公益之心、一心为民。在更远的未来,调解网将继续不忘初心,坚持公益,为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凭借专业优势与法治理想为社会贡献力量。 “普法奶奶”周冶陶:创办调解网 “退休不歇,走社区,问案情,辨真假,留得清廉伊还是;调解为宗,建民网,明法理,讲宽严,依然风雨我重来。”这是2015年周冶陶荣获“荆楚楷模”荣誉称号时获得的评价,也正是周冶陶多年工作的真实写照。 1980年11月,“普法奶奶”周冶陶从武汉大学调入省检察院工作,与“法”结缘。2011年从省人大内务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位置上退休时,她已和“法”打了半辈子交道。在此期间,她曾担任湖北省实践我国刑法的第一批公诉人、省检察学校第一任校长、省检察院反贪局第一任局长等职务。众多的头衔和荣誉没有改变周冶陶与法律工作之间的联系,为了给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2012年,退而不休的周冶陶正式创办调解网。 创办之初,周冶陶亲力亲为,她一口气发出200多封信件求关注,“我办了个纯公益服务的法律网站,面对草根,不收费”,希望大家多多参与。与大多数公益组织不同的是,她将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检察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高校法学教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一网打尽”,以普法到居民为最终目标,网上线下专业普法,推动第三方调解。 “前两年,我还担心网站后继无人,如今,已经吸引了900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加入。除了网站,我们还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周冶陶表示,“为群众服务是一辈子的事,我还想在网站上开设普法课堂、视频对话等栏目,让更多人懂法守法并找到用法的门道。” 时至今日,调解网先后与湖北省、市妇女联合会、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武汉市武昌区政协,武昌区司法局,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等9家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及多家律师事务所“互粉”,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公益普法。 截至2020年9月,在调解网注册的居民调解员已有700余位,他们在网上提供法律咨询,在线下参与“法在社区”“法在援助”“社区说案”和“法律热线”等活动。 现在,几乎每周,调解网都会提前公布线下公益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接受法律专业人员的网上志愿报名,并从中确定数名参加活动的“居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构成了周冶陶团队的中坚力量,他们走街串巷,织起一张线下的“网”,宣传法治,为基层群众处理各种“疑难杂症”。曹红玲:扎根社区 服务社区 圆梦社区 “我现在觉得赚钱并不是最重要的,能够去帮助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曹红玲说。 曹红玲是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是调解网总干事。 起初,曹红玲大多处理的是一些商业案件。在加入调解网的队伍后,她的工作重心有了很大转变,开始向公益项目倾斜。 2012年,曹红玲加入调解网。加入之初,她的想法很简单,认为调解网只是一个律师推广平台,注册不需要任何费用,就直接注册了。到后来,她参加了调解网组织的公益活动后,不仅对调解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现在,她认为做公益也是她工作当中的一部分,律师是法治宣传的主力军,在普法的道路上,律师应该毫无功利心的进行普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次普法活动都能真正起到作用。 为遭家暴的女人打离婚官司,为单亲妈妈讨社保,为卖菜摔倒的老人要赔偿,为美团骑手追回丧葬费和抚恤金……在过去的7年时间里,曹红玲每周都会到社区“坐班”,为遇上麻烦事的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在社区开展普法讲座,为暑期的孩子们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曹红玲向青年律师指导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在曹红玲看来,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在从“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即“契约社会”过渡。许多事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疏导和解决。截至目前,她共接待咨询700多人次,开展普法讲座30多场,承办社区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 2019年7月28日,曹红玲在全省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表彰会议上,作为全省优秀党员律师代表发言。曹红玲在谈及6年派驻律师经历时表示:“律师往往只是站在己方当事人的角度处理问题,而如果我们换一种身份去面对纠纷,其实可以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专业特长。” 2019年,曹红玲离开工作了6年的文卉苑社区,轮换到丹水池街丹北社区继续担任派驻律师。回首与文卉苑社区居民的6年相处,曹红玲和文卉苑社区所有的工作人员成为了朋友,她感慨道,“社区的各项活动他们会邀请我参加,就连节假日的各种福利他们都会给我留一份”。 “每当我走进社区,很多居民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端午节的时候,有些居民还送给我他们亲手包的粽子和咸鸭蛋。”也许正是人与人之间相互释放的善意和理解,让曹红玲由衷地表示,“我愿意扎根在社区,愿意服务于居民”。“95后”律师付阿北:我在公益普法中成长 “当我每次在调解网微信群中发布活动信息,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响应参与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付阿北说。 大概我们都曾在“有所依赖、不太费力、相对稳定”与“不断突破舒适区、相对飘摇、但能迅速成长”这两个状态选择前徘徊,付阿北也如此。别看这个女孩,年轻,长得好看,私下里她却能与男教练格斗。然而曾经的她,是个连电话都讲不清楚的小姑娘。用付阿北自己的话说,自己小时候就没有远大理想,小伙伴们都想去当科学家、宇航员,她就只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阴差阳错,后来她进入了法律服务这一极具挑战性的行业。付阿北(前排左一)参加学雷锋日普法活动 2017年2月,付阿北作为实习生进入调解网,担任公益法律项目主管。实习期间,她还曾想着要考个公务员,觉得女孩子最好的选择就是进入体制内工作,认为自己内向、胆小,不太适合做律师。当她看到自己所写文档从一字一句到成行成篇,而她自己从磕磕绊绊锻炼得能独当一面时,觉得自己好像逐渐学会了享受成为一名公益律师。 调解网工作覆盖面广,相关工作不复杂但非常繁琐。各种活动同时进行、几份项目书同时开工是调解网工作者的常态,因此,加班到深夜对于付阿北而言,早就是家常便饭了。 “不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在这期间得到了充分的历练。”付阿北说道。 当问到调解网诸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她最感兴趣的方向是什么时,付阿北回答:“是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还记得第一次去看守所做‘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时,看到那样小的孩子被拷在讯问室里,面对检察官的问话,孩子们怯怯的回答着,会感到特别痛心!” 未成年犯罪一直被社会大众所关注。经统计,调解网成立以来,接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超过300人。其中,犯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罪者居多。分析其成长环境等因素,发现家庭对青少年成长影响非常大,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是父母离婚、没有人进行管教造成的。 付阿北表示,她最近在做一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因为父母从小分开,犯罪嫌疑人没上过学,给他发微信都只能语音,每每见面,他都费劲地在笔录上签字。考察帮教期只有短短几个月,那他未来的生活怎么办?付阿北为此充满了担忧。付阿北说:“接触的案例越多,越发现普法宣传、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这也是每一个法律人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责任。”而这,也正是调解网全体工作人员的心声吧。

  • 21
    2020-10

    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

    2020年10月21日下午,由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主办的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在武汉市金口街妇联开讲。本场讲座特邀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进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金口街妇联50余名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讲座。(叶培芬律师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为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工作,为让妇联干部职工更好地了解《民法典》,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讲座从12个方面系统地解读了《民法典》相较于《婚姻法》的变化。叶培芬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实际案例,着重解读了《民法典》中的婚姻必须登记、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子女8岁应当尊重其抚养意愿及家庭暴力等问题。 讲座内容贴近生活,此类纠纷高发于社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叶培芬律师深入浅出的解读方式让金口街妇联干部们收获颇多,同时也深受启发与思考。相信通过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读培训,金口街妇联干部能将相关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居民营造和谐文明社区。(金口街妇联干部认真聆听讲座)

  • 16
    2020-10

    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家事调解培训

    为了进一步强化调解员在家事调解中的作用,全面提升社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和妇联干部家事调解能力,2020年10月16日上午,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家事调解培训会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妇联举行。本次家事调解培训会由武汉市江夏区妇联主办,郑店街妇联、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承办。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黄慧律师担任主讲,江夏区妇联干部及各调解员们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黄慧律师结合理论与实践,列举生活中容易产生的家庭矛盾纠纷,穿插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将自身家事调解工作中的经验、技巧以及注意事项详细地分享给在座参会人员。大家积极讨论发言,分析家事调解中的难点症结所在,得出解决方法。 通过此次培训,调解员们和妇联干部的家事纠纷防范化解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的责任和认识,为今后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都表示受益匪浅。(黄慧律师在讲解家事调解员的相关法律条例)

  • 05
    2020-10

    调解网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简报》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年7月—9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年第7期至第9期。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翟娇娇律师等4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7月—9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第7期至第9期。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彭荣律师等6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 2020年7月—9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0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胡超律师等2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4、开展“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0年7月—9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0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徐璐律师等5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5、开展“法律进社区”情景剧普法宣传活动第3期活动该活动为武昌区第六届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由武昌区民政局、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主办,武昌区社创谷、南湖水域天际社区协办。南湖水域天际社区工作人员、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青年法律服务志愿者朱倩参加了此次活动。受疫情活影响,活动以线上微信课堂的形式为社区居民讲解了生活中争论比较多的案例并讲解了相关的律知识,为前来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及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 6、“调解网”代表参加“未成年人检察进校园”活动2020年7月7日,“调解网”代表朱倩参加了由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十五现代心理科学研究院、“调解网”在莲花湖中学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进校园”活动。活动中,莲花湖中学校长刘力、老师详细说明了目前中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有些学生感觉学业压力过重,出现了厌学心理,开始串校门,甚至跟别的学校的学生聚众打架。因此,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增强学生坚持学习的信念,缓解学生心理压力,能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邝德运副检察长针对老师提及的此类不良现象,也给予了相应的建议。 7、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海事法院启动诉调对接合作2020年7月17日,武汉海事法院举办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颁证仪式暨业务交流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参加会议。武汉海事法院吕小武院长参加会议并讲话钟莉,副院长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申骞,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江顺、海商审判庭庭长王建新、立案监督庭副庭长汪朝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吕小武院长为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武汉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航运交易所等特邀调解组织和宫步坦、韦之杰、程锋、张瑜等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8、“调解网”代表参加特邀调解员培训会2020年8月11日,为加强调解员的工作技能,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特邀调解员培训会。“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和调解员彭佩佩代表“调解网”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此次培训就APP进行线上调解的使用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会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作为特别嘉宾向各调解员们分享了在使用APP线上调解应注意的问题、调解完成后生成协议的相关事宜的经验与心得体会。各调解员们积极提问,分享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历经两个小时圆满结束。 9、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线上交流会2020年8月20日下午,为提升调解员继承纠纷的调解实务能力,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举办了此次家事调解线上交流会,旨在让调解员们能更好的发挥调解的力量,为百姓维护家庭稳定和谐。会上,李光福律师以一位父亲去世留下300万的房子却不足以偿还500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实务的故事为主题,讲解了案例及案例相关法律条例。各调解员们积极发言,探讨该案件的调解方案,为以后家事调解打下夯实的基础,活动圆满举行。 10、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活动2020年8月26日下午,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联合江夏妇联开展了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讲活动。会上,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尹颖律师着重强调未成年家庭保护,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内容,警示在家庭教育中要如何防范因未成年人的行为造成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旨在增强各家长防范未成年人社会纠纷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调解员们因未成年人的行为造成家庭矛盾的调解能力,更好的发挥调解力量,为百姓维护家庭稳定和谐。 11、“调解网”组织未成年人爱国教育学习活动2020年8月28日下午,“调解网”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爱国教育学习活动,“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家事法律服务部负责人李巧玲和“调解网”专职人员朱倩与11位未成年人共同参观了武汉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参观学习,孩子们都若有所思,进一步坚定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念,提升了思想意识。希望孩子们能深刻体会孙中山先生等革命志士为振兴中华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并将这种精神转化为爱国、守法的力量落实到生活中,成为求真务实、爱国守法的有为青年。 12、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一行调研“调解网”2020年9月8日上午,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副会长周玉、秘书长李晓晖一行,莅临“调解网”调研。“调解网”监事宫步坦、光谷地区负责人龚江玲、志愿者部负责人张诚、案件管理部负责人付阿北、对外交流部负责人刘文昭、项目主管朱倩等参加调研。胡绪鹍会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作为服务于人民的公益组织,在法治领域践行社会公益的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性,强化调解力量;要紧跟时代要求,抓住线上调解的重点,优化移动端操作,提升效能,使用户有更好的体验感;解决类似新冠疫情线上、线下调解的难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服务人民。 13、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合作关系2020年9月10日,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约定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开展武汉市第四届“家·公益”服务项目之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讲座2020年9月10日上午,为使江夏妇联工作人员及调解员更深一步了解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联合江夏妇联围绕家庭相关法律开展了此次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活动。会上,刘飞志律师通过几个婚姻家庭的相关案例,围绕家庭暴力导致的婚姻纠纷、婚姻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家庭财产:遗产继承纠纷三大点展开普法活动,旨在让江夏妇联工作人员及调解员们能熟知相关法律条例,能在家事调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居民的婚姻家庭保驾护航。 15、“调解网”负责人获“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2020年9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举办、武汉市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武汉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出席论坛活动,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主持开幕式。本届论坛旨在探讨完善大城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路径,共收到论文2942篇。经评审,10篇论文获得一等奖,30篇论文获得二等奖,60篇论文获得三等奖。“调解网”负责人、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刘文昭共同撰写的《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获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 29
    2020-09

    “调解网”负责人获“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

    2020年9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举办、武汉市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武汉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出席论坛活动,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主持开幕式。 本届论坛旨在探讨完善大城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路径。论坛上,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 “全民抗疫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大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为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法律规则,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聚焦疫后复工复产、公平营商环境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等;对大城市战“疫”的国际法律风险、如何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等开展了研究。 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2942篇。经评审,10篇论文获得一等奖,30篇论文获得二等奖,60篇论文获得三等奖。“调解网”负责人、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刘文昭共同撰写的《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获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 28
    2020-09

    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商事调解部成立

    为充分发挥全省律师在预防和化解商事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9月28日,经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商事调解部(以下简称“商事调解部”)。商事调解部是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组织律师参与商事调解、促使商事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写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常设机构。

  • 11
    2020-09

    武汉市第四届“家·公益”服务项目之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2020年9月10日上午,为使江夏妇联工作人员及调解员更深一步了解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联合江夏妇联围绕家庭相关法律开展了此次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活动。 会上,刘飞志律师通过几个婚姻家庭的相关案例,围绕家庭暴力导致的婚姻纠纷、婚姻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家庭财产、遗产继承纠纷三大点展开普法活动。不仅为大家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危害,还为大家普及了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的救济渠道。此外对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家庭财产的继承方面也作也了说明,旨在让江夏妇联工作人员及调解员们能熟知相关法律条例,能在家事调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居民的婚姻家庭保驾护航。(刘飞志律师在给大家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