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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彭本建、副局长郭华冶、副局长吴刚、律工科科长吕少波、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江汉区司法局一行参观“调解网”办公场所) 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总干事曹红玲等参加调研座谈会。 彭本建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作为服务于人民的公益组织,在法治领域践行社会公益的意义重大,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肯定和高度认可。 双方围绕深入推进多元解纠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对诉源治理合作及推进方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为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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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钱晖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案件秘书李婷参加调研座谈会。 钱晖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积极参加多元解纷工作,为化解矛盾及践行社会公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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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湖北省人大代表、“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湖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在实施长江保护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游劝荣院长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长期以来给予湖北法院工作尤其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前夕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大家对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探讨,为全省法院全面履行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职责,提升湖北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座谈会上,宫步坦围绕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从在武汉设立专门的长江生态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机制,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个人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介绍了全省法院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湖北省高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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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R Mechanism---an Inevitable Trend to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ChinaAuthorJingXia, PhD, Associate professor. Researcher of Academic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troductionThis paper mak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China’s existing ODR Mechanism by combing China’s online consumption data,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and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s in recent years. The ODR Mechanism will be an inevitable trend to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China,but it is not difficult to find the following problems: 1. The lack of uniform standard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ODR institutions in China makes it difficult for the parties to disputes to trust and select ODR institutions effectively. 2. The professional requirements of dispute resolution personnel are inconsistent which leads to questions about their impartiality and neutrality in dealing with specific cases. 3. Discordant levels of development between agencies in term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conditions may result in failure to meet the individual need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4. The unbalanced development of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et courts in only three economically developed regions make it impossible to effectively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other regions.In this regard, I suggest that at the domestic level, on the one hand, we should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access threshold of dispute resolution personnel, an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mediation services of lawyers. On the other hand, break through the barriers between e-commerce ODR, third-party ODR, “Internet Plus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and Internet Court, and build a resource exchange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e-commerce dispute resolution network. At the international level,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ODR mechanism, so that cross-border online consumers can benefit from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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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1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HYH涉嫌放火罪一案); 2021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HZ涉嫌诈骗罪一案);2021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QY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2021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CDT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委调【2021】1号);2021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NJ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2021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YTS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本期活动公益致谢:黄斌翟娇娇夏黎君刘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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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1年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1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ZJR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1】1号); 2021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Y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21】2号);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万亚南朱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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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意味着要让不同诉求的利益两方达成一致,最终化解双方矛盾。即使您不是与调解相关的从业人员,也可以通过掌握调解员的思维方式,有效促成日常中与他人的沟通合作。例如,如何事先掌握不同矛盾纠纷的各自特性?如何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与心理?有哪些调解方式和调解技巧,等等。在本专栏,笔者将与各领域的调解专家一起,结合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为读者带去独家“调解秘籍”。 2012年参与创办“调解网”至今,笔者曾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保护组织、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组织)调解过不少民事、商事纠纷,也曾发表过关于调解制度、调解技能和技巧的文章,开办过调解实务培训班。一个深切的感受是,调解员的思维方式很重要,它是调解员组织能力、判断能力、把控能力的起点和基础,也影响着调解员调处纠纷的方式方法与调解效果。 商事调解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一种商事争议解决手段,它与商事审判、商事仲裁相辅相成,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不可或缺。在营商环境法治化背景下,商事纠纷调解员(以下简称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商事纠纷的特征,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首先,要充分尊重商法自治原则和商业习惯。商业习惯是商事行为的重要规范,如果商事调解庭有仪式感,调解秘书联络当事人时言语得当,调解员举止行为遵循商业习惯等,会更容易赢得双方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有助于提高调解成功率。 其次,要谨记“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理念。与民法强调公平和保护弱者相比,商法更注重效率和交易安全。在调处一个商事纠纷时,虽然不能确定争议双方是否会在未来继续合作,但双方都希望调解员帮助找到一种彼此接受并能尽快结束这次分歧的和解方案。从效率上看,一个迟到的和解方案可能已经毫无意义。 再次,理解当事人在商言商的思维方式,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当然需要利己,但他们同时也是亚当·斯密笔下的“理性经济人”,要相信当事人能够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9年来,我们坚持公益调解,在调处商事纠纷中曾多次出现这样的场景:一方当事人甚至双方当事人诚恳希望我们指派的某位优秀调解员能够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帮他们继续调解,他们很愿意为此支付商事调解费用。他们直言,虽然信任我们指派的免费调解员会用心调解,但他们更愿意采取等价有偿的方式获得调解服务,同时也能以此敦促调解组织、调解员更加尽职尽责。 最后,理性思维与热情调处相结合。调处传统民事纠纷有时需要声情并茂,以情绪感染和打动双方当事人。在商事纠纷调解中,调解员既要始终保持理性,又要用热情的态度展现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到调解员的专业和诚意。在调解实务中,专业精湛并热情投入的调解员往往能够创造性地化解纠纷,帮助当事人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推动双方当事人继续维持交易关系。(作者系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本文载于《法律与生活》杂志1月上刊责任编辑:周蓓 二审编辑:李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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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申报的2019年度第四批次法律援助案件,获拨付的办案补贴已经全额发放给承办律师。现将本批次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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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公益活动1、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20年,“调解网”分别与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武汉市妇联、武昌区民政局、江夏区妇联、武昌区社创谷、纸坊街宁安社区、南湖水域天际社区、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2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累计遴选并推荐了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红玲等2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调解员)参加“法在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居民调解。 2、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年,“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12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调解网”累计遴选并推荐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等170位社会调查员,对4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3、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 2020年,“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12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慧等4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共40次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各办案单位,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陪同涉案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或出席庭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4、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2020年,“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2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森等6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心理、行为等方面进行观护和帮教活动。 5、开展“第三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2020年,“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4期“第三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张梦娟律师等27位律师调解员,向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提供信访值班、解答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转介法律援助申请等第三方法律服务。 6、开展“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0年,“调解网”与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4期“与法同行”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推荐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高丽君律师等6位律师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调解网”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提交2019年度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162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4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7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件),全部通过案件结案审核,共帮助162位受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7,432,673元。三、参加各类会议与活动1、调解网志愿者参加水域天际社区迎新春送福活动2020年1月10日上午,在水域天际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开展了“水域天际社区 青春力量情暖寒冬 包饺子迎新春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们开始包饺子来迎接新春。根据南湖街社会创新中心安排,“调解网”志愿者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调解网与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团委举行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座谈会武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会议由武昌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司徒明主持,共青团武昌区委书记程康平、副书记叶壮、张诚,武昌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耿东,第七检查部负责人张薇,十五现代心理研究院院长魏卓、院长助理刘福丽,“调解网”监事宫步坦、未成年人权益部负责人杨森、案件管理部负责人付阿北参加会议。 3、“调解网”代表参加“未成年人检察进校园”活动2020年7月7日,为缓解学生焦虑不安的心理状态,引导孩子们能在未来的时间里积极备战中考,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十五现代心理科学研究院、“调解网”在莲花湖中学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进校园”活动,蔡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邝德运、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夏远高、未成年人检察官马国琴和程斯,十五心理研究魏卓院长、“调解网”代表朱倩参加此次活动。 4、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海事法院启动诉调对接合作2020年7月17日,武汉海事法院举办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颁证仪式暨业务交流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参加会议。武汉海事法院吕小武院长参加会议并讲话钟莉,副院长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申骞,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江顺、海商审判庭庭长王建新、立案监督庭副庭长汪朝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5、调解网代表参加特邀调解员培训会2020年8月11日,为加强调解员的工作技能,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特邀调解员培训会。“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和调解员彭佩佩代表“调解网”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会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作为特别嘉宾向各调解员们分享了在使用APP线上调解应注意的问题、调解完成后生成协议的相关事宜的经验与心得体会。 6、“调解网”组织未成年人爱国教育学习活动2020年8月28日下午,“调解网”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爱国教育学习活动,“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家事法律服务部负责人李巧玲和“调解网”专职人员朱倩与11位未成年人共同参观了武汉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7、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一行调研“调解网”2020年9月8日上午,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副会长周玉、秘书长李晓晖一行,莅临“调解网”调研。“调解网”监事宫步坦、光谷地区负责人龚江玲、志愿者部负责人张诚、案件管理部负责人付阿北、对外交流部负责人刘文昭、项目主管朱倩等参加调研。 8、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合作关系2020年9月10日,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 双方约定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调解网”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为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心、孝心及感恩之心,2020年11月1日,“调解网”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武昌区顺宏老年公寓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及志愿者代亚菲带领两位未成年人参加了此次活动。10、调解网走进高校解读《民法典》疑难点 2020年12月1日,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王秀菊律师代表调解网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专题讲解《民法典》监护制度和可撤销婚姻疑难点。王律师全面解读了《民法典》限制行为能力人与监护制度变化,结合“孩子压岁钱”、“孩子商业活动收入”等实际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监护制度的要点。王律师还从专业角度剖析了《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司法实践疑难点,并结合相关案例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1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调解网”信息化工作2020年12月17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吴义文庭长、董俊武法官、刘晓磊法官助理,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刘健、副秘书长叶胜生参加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网络信息法律专委会主任、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互联网+协调专员朱倩、软件开发工程师袁周参加调研座谈会。 四、公益项目1、“调解网”项目入围武汉市妇联第四届“家·公益”大赛服务项目2020年5月,武昌区居民调解中心(“调解网”)在第三届“家·公益”服务项目大赛中申报的“妇孺灯塔,点燃希望——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初评及决赛路演答辩等环节,最终入围。“妇孺灯塔,点燃希望”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旨在培养婚姻危机中的妇女儿童权利意识、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调适服务。 2、开展武昌区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法律进社区”情景剧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1月15日上午,“法律进社区”情景剧普法宣传活动第2期活动在南湖水域天际社区开展。本次活动由武昌区民政局、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主办,武昌区社创谷、南湖水域天际社区协办。南湖水域天际社区工作人员、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青年法律服务志愿者盛严静参加了此次活动。 3、开展武昌区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法律进社区”法治故事拍摄活动2020年6月22日上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由南湖水域天际社区的工作人员、该社区的两位居民以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参与了此次普法宣传视频的拍摄活动。 4、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多元调解培训会2020年6月11日下午,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多元调解培训会在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主办,“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江夏法院立案庭法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及各调解员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中就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调解,“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担任此次主讲作出了说明与讲解。 5、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线上交流会2020年8月20日下午,为提升调解员继承纠纷的调解实务能力,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举办了此次家事调解线上交流会,旨在让调解员们能更好的发挥调解的力量,为百姓维护家庭稳定和谐。 6、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活动2020年8月26日下午,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围绕未成年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国家机关保护、社会保护、对特殊群体的保护联合江夏妇联开展了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讲活动。 7、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服务项目之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讲座2020年9月10日上午,为使江夏妇联工作人员及调解员更深一步了解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联合江夏妇联围绕家庭相关法律开展了此次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活动。 8、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家事调解培训2020年10月16日上午,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家事调解培训会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妇联举行。本次家事调解培训会由武汉市江夏区妇联主办,郑店街妇联、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承办。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黄慧律师担任主讲,江夏区妇联干部及各调解员们参加了此次培训。 9、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2020年10月21日下午,由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主办的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在武汉市金口街妇联开讲。本场讲座特邀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进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金口街妇联50余名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讲座。 10、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调解工作总结会为了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化解家事矛盾和法律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调解员家事调解能力,2020年11月26日下午,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在社创谷孵化基地展开2020年调解工作总结会,18位调解员分别对2020年调解工作进行了汇报。 11、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座2020年12月2日,为进一步强化民法典知识教育,提升居民调解员对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条例的理解能力与知识水平,调解网特邀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刘一凡律师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梁子湖景区各村居民及干部共47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五、 所获荣誉和肯定1、湖北省律协调解中心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典型案例2020年2月,由调解网指派律师调解员关欣所调解案例“刘某出差期间发生的伤亡是否属于工伤案”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2、“调解网”负责人获“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2020年9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举办、武汉市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武汉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出席论坛活动,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主持开幕式。“调解网”负责人、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刘文昭共同撰写的《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获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3、调解网“绿苗普法启蒙计划”获评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武汉市文明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和“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推选活动。由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实施的“绿苗普法启蒙计划”志愿项目被推选为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六、 媒体报道1、湖北省法学会官微报道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2020年3月17日,湖北省法学会官微报道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抗击疫情。 2、司法部官网报道调解网多元途径助力抗“疫”2020年3月30日,司法部官网报道“调解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者、社会工作志愿者等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独特优势,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投入抗击疫情阵线,以多元化途径助力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 3、楚天都市报报道调解网律师云服务平台,疫情期间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6月18日,楚天都市报报道调解网律师“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集中化解当前突出矛盾纠纷”项目,获得司法部“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优秀建议一等奖。 4、《中国司法》期刊发布: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急需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由湖北省律师协会网络信息法律专委会主任、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撰写的《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急需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的律师调解平台》载于《中国司法》2020年第5期。 5、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报道调解网:纠纷化解,不必从上海到武汉 2020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报道足不出户化解纠纷。由于疫情原因,在取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助理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周南律师进行线上调解,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 6、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报道调解巧用“人工+智能”2020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报道调解巧用“人工+智能”。经历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调解网”律师调解员通过远程调解、异步调解等在线调解平台调处矛盾纠纷,调解智能化技术日趋成熟。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确立后,江夏法院巧用“人工+智能”,设置“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专岗,提高了诉讼效能,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低成本的司法服务。7、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报道:“调解成功,没去过一次武汉”2020年9月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报道调解使用线上平台。江夏区人民法院联合运用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诉讼费预缴通知单”二维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多个线上平台,将起诉、提交证据资料和调解签字这几个步骤网络化,落实“两个一站式建设”,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 8、《法律与生活》官微报道:“普法奶奶”周冶陶在湖北创办调解网2020年10月24日,《法律与生活》官微报道“普法奶奶”周冶陶在湖北创办调解网、曹红玲:扎根社区 服务社区 圆梦社区、“95后”律师付阿北:我在公益普法中成长。 七、 法律援助案件与调解案件数据2017年到2020年9月,共接收武汉地区3个中级人民法院、8个基层法院委托/委派的调解案件924件,配合各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申请调解案件总数6212件,其中指派律师调解员、办案秘书的案件1143件,为社会化解大量矛盾纠纷。2013年到2020年9月,为296名涉罪未成年人指派“合适成年人”,为349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2015-2019年,帮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等受援人1005人,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数98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3,931,9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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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0年第10期至第12期。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翟娇娇律师等4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0年第10期至第12期。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彭荣律师等6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2020年10月—12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0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胡超律师等2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开展“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0年10月—12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0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徐璐律师等5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5、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家事调解培训2020年10月16日上午,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家事调解培训会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妇联举行。培训会上,黄慧律师结合理论与实践,列举生活中容易产生的家庭矛盾纠纷,穿插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将自身家事调解工作中的经验、技巧以及注意事项详细地分享给在座参会人员。 6、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2020年10月21日下午,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培训讲座在武汉市金口街妇联开讲,金口街妇联50余名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讲座。讲座从12个方面系统地解读了《民法典》相较于《婚姻法》的变化。叶培芬律师解读了《民法典》中的婚姻必须登记、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子女8岁应当尊重其抚养意愿及家庭暴力等问题。 7、“调解网”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为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心、孝心及感恩之心,2020年11月1日,“调解网”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武昌区顺宏老年公寓开展义务打扫卫生活动,“调解网”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及志愿者代亚菲带领两位未成年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8、调解网“绿苗普法启蒙计划”获评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武汉市文明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和“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推选活动。由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实施的“绿苗普法启蒙计划”志愿项目被推选为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9、开展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调解工作总结会2020年11月26日下午,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在社创谷孵化基地展开2020年调解工作总结会,18位调解员分别对2020年调解工作进行了汇报。会上,“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总结了2020年的家事调解工作,充分肯定了调解员今年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还强调调解员肩负着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宣传法律和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使命,要实打实的为居民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10、调解网走进高校解读《民法典》疑难点2020年12月1日,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王秀菊律师代表调解网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专题讲解《民法典》监护制度和可撤销婚姻疑难点。王律师全面解读了《民法典》限制行为能力人与监护制度变化,结合“孩子压岁钱”、“孩子商业活动收入”等实际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监护制度的要点。王律师还从专业角度剖析了《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司法实践疑难点,并结合相关案例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11、第四届“家·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0年12月2日,为进一步强化民法典知识教育,提升居民调解员对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条例的理解能力与知识水平,调解网特邀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刘一凡律师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梁子湖景区各村居民及干部共47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刘律师通过现实案例将婚姻相关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让大家了解了民法典延续并丰富了原来婚姻法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以具体的制度加强了对现实婚姻家庭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妇女的权益保障。 1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调解网”信息化工作 2020年12月17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吴义文庭长、董俊武法官、刘晓磊法官助理,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刘健、副秘书长叶胜生参加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网络信息法律专委会主任、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互联网+协调专员朱倩、软件开发工程师袁周参加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