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7-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中国律师栏目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本报记者 张 昊
走进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调解网”),干净明亮的会议室、调解庭、调解室、陈列室一应俱全。三四名工作人员忙着公益活动准备、案件登记等工作,每天都有志愿者律师在这里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调解网于2012年3月成立,从最初的调解网网站平台逐步发展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3年前又升级为现在的公益服务中心。9年来,调解网为数万社区居民和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小玲是调解网的一位法律援助受援人。她在坐公交车下班回家途中不幸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玲的家庭为给丈夫治病已经花光积蓄,她的康复治疗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公交公司拒绝任何赔偿更是寒了小玲的心。
无奈之下,小玲找到调解网申请法律援助。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律师代理了此案,经过一审败诉、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再审过程中公交公司态度终于转变,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为小玲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我们的公益工作主要依托广大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目前在调解网实名认证的志愿者约有800多人,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教师和法科学生等。”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每当接到街道办、妇联、团委等单位的邀请举办社区公益法律活动时,都有众多志愿者踊跃报名。对于民事调解、法律援助、困境未成年人帮扶这类相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则会优先选择有经验的志愿者。
调解网于2015年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认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数年来,调解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74起,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000多万元,涵盖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其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大力支持。
未成年人帮扶是调解网的常态化公益法律活动。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首批确定的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社会服务机构,调解网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担任“合适成年人”、考察帮教、心理帮扶等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小飞原本成绩优异,受社会人员影响后,参与敲诈勒索低年级同学被公安机关逮捕。鉴于小飞属于未成年人且情节较轻,检察机关、调解网、小飞家长和小飞本人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协议,由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杨森律师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杨森带小飞参加关爱孤寡老人、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还经常为小飞讲解法律常识。短短六个月的帮教后,小飞的人生重回正轨,检察院最终宣布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截至目前,调解网已完成未成年人社会调查403起,担任“合适成年人”320次,考察帮教48起,共帮助涉案未成年人700多名。此外,调解网还与各级团委合作,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普法宣讲等活动,通过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方式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
此外,调解网成立至今,已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62起,并与武汉市内9家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仲裁委员会合作建立了诉(仲)调对接工作机制。
在法治宣传方面,调解网也不断推陈出新。每年暑期,调解网都会专门针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法律宣传,平时也会根据需要为居民开展扫黑除恶、防诈骗、反家暴等法治课堂,助推社区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居民邓女士是曹红玲通过法治宣传帮助过的当事人之一。因被丈夫家暴,邓女士接受了脾脏摘除手术,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在是否要追究丈夫刑事责任问题上,邓女士态度反复。
曹红玲用了近一个月时间为其作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导,终于使邓女士勇敢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邓女士的丈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到了法律制裁。
经过多年探索,调解网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已逐渐成熟,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工作模式,成功走出了一条立足社会组织、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之路,获得“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等多项荣誉。
“公益性社会组织很多,能坚持下来的很少。特别感谢各级群团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关怀帮助,调解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困难群众与有公益心的法律人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未来我们将继续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配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宫步坦深有感触地说。
详见《法治日报》报道: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10719/Articel07003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