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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
2017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12期在武汉市、十堰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十堰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7第051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夏检未检未委调【2017】7号); 2017第052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青检未检未委调【2017】5号); 2017第05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青检未检未委调【2017】7号); 2017第05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公(卓)诉字【2017】第943号); 2017第055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7】第11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2、李晶晶(“调解网”十堰地区负责人)3、卜昌波(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 律师)4、唐志恒(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5、付阿北(“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6、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7、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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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8-01
2017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7年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17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8】1号);2017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代到【2018】2号)。本期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合适成年人):1、李瑾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2、涂 岑(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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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14日,共青团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下发《关于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武昌团干字【2017】6号文),“调解网”志愿者部负责人张诚律师兼任武昌区团委副书记,负责团区委法律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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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15日上午,“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新洲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袁祝发,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韩冰,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未检负责人吴凌星,“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倪志杰,“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负责人彭佩佩,法科学子志愿者涂岑参加本次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袁祝发,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未检负责人吴凌星发表讲话,表示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全面加强与“调解网”的合作。“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倪志杰代表“调解网”发表讲话,表示“调解网”十分重视与新洲区检察院的合作关系,并将在签约后尽快开展相关合作。双方就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中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被害人权益保护等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了具体深入的讨论,并一致认为要尽快在合作中建立工作互动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促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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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1月,武昌区民政事务管理委员会、武昌区社会工作联合会授予“调解网”志愿者向洋“优秀社区志愿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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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11日(周一)下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7年第8期在武汉市黄陂区金银岗小学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金银岗小学、武汉基督教青年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 共有5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及法科学子志愿者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出1位居民调解员、1位法科学子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在学校开展普讲活动。在活动期间,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严琦律师在活动中为金银岗小学生进行普法讲座。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严 琦(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科学子志愿者:涂 岑(武汉大学研究生、持法律资格职业证书者)(编辑:涂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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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9日(周六),“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7年第7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沌口街道办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本次活动由武汉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主办,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协办。 “调解网”发起创始人周冶陶主任参加本次公益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做公益宣讲,详细介绍了“调解网”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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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湖北:“调解网”600名法律服务者用“线上+线下”模式驻点“问诊”不久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多了个律师“接诊台”——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我每周四都在这里值班,主要是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以及诉前调解等。”接待完一个医疗纠纷案当事人,叶培芬趁着间隙喝了口水,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道。叶培芬是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公益法律服务网站“调解网”600余名法律服务者之一。 2012年3月,湖北省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冶陶发起成立“调解网”。5年来,由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教师等组成的公益法律服务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驻点社区、法院、检察院等开展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成为武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力量。 图为值班律师叶培芬在接受群众咨询。何正鑫/摄 群众共享法律专家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调解网共同发起人宫步坦介绍,自2012年以来,调解网公益法律服务者们坚持线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先后开展了“法在社区”“法在援助”“社区说案”等公益活动,帮助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图为调解网志愿者在开展“社区说案”活动。曲汉/摄 “群众除可以通过调解网提交申请获取帮助外,还可经由当地法院、妇联等部门获得我们的免费服务。”宫步坦说。 目前,调解网已与湖北省内各级妇联、团委、残联等群体组织以及武汉多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项公益活动数百次,先后获评“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助残文明号”“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 政法机关多了帮手法律服务者“共享”专业知识,受惠的不仅仅是群众。2016年7月武昌区人民法院成为调解网服务点之一。2017年9月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第三方法律服务专区”,由调解网派驻律师,每日轮流为到访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代写诉状、诉前调解都是我们的服务范围。”10月28日下午,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值班律师叶培芬介绍。 图为调解网律师深入社区普法。曲汉/摄 “作为武汉15个基层法院之一,我院每年收案数都在全市排前几名,立案登记制以来‘案多人少’现实矛盾下,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进行案件前期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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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8日(周五)上午9:30-11:30,“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7年第6期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武昌区法学会、武昌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武昌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武昌区法学会秘书长王刚在活动中致辞。共有18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及法科学子志愿者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法律服务志愿者及法科学子志愿者的报名先后顺序、本次活动的主题、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调解网”遴选出6位居民调解员、6位法科学子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和居民调解。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宫步坦(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监事、武昌区政协常委)王 刚(武昌区法学会秘书长)戚 菁(武昌区法学会 干部)华 帆(武昌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王 妍(长江职业技术学院 法学教师)李瑾娟(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彭 阳(湖北得伟君尚(光谷)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法科学子志愿者:涂 岑(武汉大学研究生、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岳帮恒(江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郭华建(江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徐其焕(长江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生)秦训强(长江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生)王子淇(长江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生)(编辑:付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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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2017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下午,“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与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湖北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举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湖北省律协未保委主任李春生,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副秘书长李黎、彭晶晶,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监事宫步坦,“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付阿北,法科学子志愿者涂岑参加本次签约仪式。在签约仪式上,“调解网”与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共同探讨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中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被害人权益保护和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合作中建立工作互动机制,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促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持续发展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