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3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2013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运输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刑诉未成到[2013]07号)、2013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刑诉未成到[2013]08号)、2013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公(东新)法代通字[2013]031号)、2013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成到[2013]03号)、2013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成到[2013]04号)、2013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成到[2013]0X号)、2013第00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成到[2013]09号)、2013第00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检未成到[2013]XX号)、2013第01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4)鄂武昌刑初字第00006号)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李光福(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刘 莉(湖北元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昌区政协委员)
3、刘欣琦(武汉大学法学院 诉讼法学博士生)
4、程 慧(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益支持:无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5、刘斯凡(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法学博士)
6、宫步坦(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