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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开发商承担部分物业费
发布人:
匿名用户
发布时间:
2021/11/16 15: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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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1月购买了海伦春天三期住房,后每年雨季就要大修,房子一直不敢装修,能否让开发商承担修理期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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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如果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建议请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修理费用,如果已过保修期,则考虑是否已严重影响其正常居住。
发表时间:2024/1/23 1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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