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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定金超过了法律规定

发布人:黎振兴 发布时间:2020/7/15 21:28:46
成为共同申请人

本人准备租房,7月3日在安居客平台上看到一处房源,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方称有相应的房源,双方加了微信。7月6日来到武汉,约定准备租两个月,月租金为750元,当晚交付定金750元+物业费30元,并未签署租房合同,住了一晚觉得房间条件太差,第二天搬出,但对方拒不退还定金超额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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