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老师
你们好
本人在今年5年份发生工伤(工伤认定书已确认),造成股骨骨折并做了内固定手术,出院时医生要求卧床3月再复查,后一直复核并按医嘱继续休息直到如今刚好半年,现在要去上班了,请问下,我可以向公司及工伤管理基金主张哪些补偿呢?(当时住院的费用都是公司垫付的,并且支付了3个月的护理费用,期间的工资也一直照发)
现在公司要求去上班,但说其它的补助什么的都没有了, 我也不知道按法律规定的话可以有哪些,请老师们指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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