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咨询。谢谢您!
<font color="#000000">我妹妹2013年在武汉黄埔医院进行不孕不育的治疗。医生给她开了地塞米松激素药,吃药三个月后开始出现膝盖疼痛,脸发肿的症状,她向医生进行了说明,医生让她停药一段时间,一个多月之后,我妹妹又接着吃。直到10月份,看到没有什么效果,她就停药了。与此同时,她的腰部和腿部开始疼痛,以为是由于长期服药导致身体虚弱而引起的,所以没有特别在意,而且休息一段时间就会好些,所以没有引起重视。今年上半年准备外出务工,到广东以后,情况又有所加重,所以没有上班,一直在家休息,并且进行了检查。医院的常规拍片显示没有问题。到2014年10月在广东东莞进行了核磁共振检查,发现腰椎间盘突出,髋关节双侧股骨头坏死,并且子宫还出现囊肿。一年多来,我妹妹没有在其他医院服用问题药物。现在想找黄埔医院索赔,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o:p></o: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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