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服务
法律公益活动
新闻资讯
关于我们
调解网介绍
武汉市武昌居民调解中心介绍
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介绍
武汉市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
个人中心
我的主页
我的法律服务
我的活动
我的私信
设置
登录
网站首页
法律服务
公益活动
关于我们
个人中心
关于不动产分配事宜
发布人:
匿名用户
发布时间:
2021/10/15 12:33:54
成为共同申请人
我和男朋友 先登记 后买房 我们没有同居事实 我们异地 房子是全款 都是男方拿的 房子登记为共同共有 如果现在分手 房子所有权 是否有我一半呢?
0
0
1774
案件进展状态 ()
回复进度节点
普通回复
匿名回复
提交回复
律师回复
其他法律人回复
普通回复
上一篇:物业咨询
下一篇:关于不动产分配事宜
关注的人
暂无
案件状态
待审核
律师
暂无
共同申请人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