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刘欢
□ 本报通讯员: 付阿北
“支持法援慈心为民,传递关爱留有余香。”点击进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下方的蓝底白色标语分外醒目。
为进一步缓解法律援助资金短缺压力,拓宽法律援助筹资渠道,2014年12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注册成立,通过募集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由省司法厅进行业务管理。
近年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进监所,成为湖北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
为欠发达县“输血”
走进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一字排开,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设备配备齐全。
南漳县是湖北省司法厅负责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单位。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于2022年、2023年分别向南漳县司法局提供15万元和10万元援助金,用于支持当地法律援助工作。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助我县的资金全部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及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设备采购等,有效弥补了我县资金短缺的不足,充分调动了法援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南漳县司法局局长赵军说。
两年来,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利用法律援助基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5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23次,化解群体性纠纷6起,为农民工、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得到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帮助的不只南漳县。地处大别山腹地的黄冈市罗田县,是一个集老区、山区、库区于一体的特色农业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2022年,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15万元用于罗田县法律援助工作。
2023年,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孝感市孝昌县提供10万元援助金,支持老区经济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选择一到两个经济欠发达的县,资助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平台建设、律师办案经费和法治宣传教育等。
助困难群体维权
工资久拖不发、多番讨要无果,农民工老颜来到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廖春勇代理此案。
廖春勇向法院主张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劳务报酬,清偿后可向分包单位追偿,相关代理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帮老颜讨回了欠薪。
这是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被确立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后,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生动体现。
2022年4月,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与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签订协议,分别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在此基础上,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为四个维权中心提供部分经费,用于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四个维权中心自成立以来,年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向高墙内送法
“我一定好好服刑,安心改造。”接受法律援助后,老江连声道谢。
老江因杀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在湖北襄阳某监狱服刑。入监后,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多次提出无罪申诉,均被驳回。2023年7月,得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老江第一时间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
湖北今天(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齐斌、毛永琴详细了解了老江的情况,就法律援助方向、工作重点等与民警达成共识。随后,他们面对面向老江详细解释与其判决相关的法规政策,解答其疑问,促使其卸下思想包袱、安心改造。
2023年5月,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襄阳、荆州等地举行全省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活动,拉开了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的帷幕。据悉,这一活动旨在为包括罪犯、戒毒人员在内的所有需要法律援助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和“一对一”帮教,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其走向新生。目前,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已在湖北监狱戒毒系统铺开,受到广大罪犯、戒毒人员及家属欢迎。
“法律援助是公益事业,做公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继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资金募集,共同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