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22日,调解网与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共同组建“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讲团”,分片区赴全省各市州开展“手心之上”湖北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示范宣讲。
第一宣讲团由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专职讲师张石玲带队,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为什么要遵守规则远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正确维权途径和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展开宣讲。张老师结合各种犯罪的事例向同学们介绍了学生在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法律和法规,让学生们知道法律是维护我们正常生活秩序的指南针,保护伞和护身符。她用循循善诱的方式告诫同学们必须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更重要是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示范性宣讲走进武汉市励志中学、黄石二中、鄂州市一中、黄冈市外国语学校、团风中学等5所学校。
第二宣讲团由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专职讲师兰炜带队,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知法懂法、行为规范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展开宣讲。兰老师从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入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结合发生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参照法律条文向同学们展示了未成年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危害和留给人们的惨痛教训。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在接受特殊法律保护的同时要增强法制观念,用法律规范言行。兰老师的讲座切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特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深深地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位学生,赢得了阵阵掌声。示范性宣讲走进十堰市东风高中、襄阳市一中、荆门市一中、随州市二中等4所学校。
第三宣讲团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秘书长陈亮律师带队,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以及未成年人权益救济与保障等方面展开宣讲。陈亮律师结合近期发生的大量、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由无知造成的严重后果,警醒学生应时刻遵守法律,珍爱生命,远离事故和伤痛。同时告知同学们未成年人享有的特殊司法保护权利,教育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示范性宣讲走进宜昌市第五中学和恩施州高中。
此次省级示范性宣讲直接覆盖各地未成年人学生及家长约3000人,各市州相关未保成员单位联络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基层团干也一同参与了讲座。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
居民调解员:
1、兰 炜(武汉普法讲师团 专职普法讲师)
2、陈 亮(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3、张石玲(武汉普法讲师团 专职普法讲师)
4、向 洋(调解网 项目主管)
5、谢 谢(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6、徐 璐(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详见:http://www.hbgqt.org.cn/gzdt/tswgzdt/201505/t20150508_753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