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武汉5月6日电 (周晶晶/通讯员 黄静)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与公益法律服务网站“调解网”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上全面建立公益合作关系。
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特别保护。2013年10月,武昌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与“调解网”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武昌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等相关工作,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公益事业。
以此为契机,该院借助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的力量成功建立了未检工作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调解网”的“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技术、理念和人才优势,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武昌区青教办的代表,全面参与武昌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2013年至2016年,“调解网”共为武昌区检察院承办案件中的58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50名法律服务志愿者57次担任“合适成年人”;受武昌区检察院委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向该院提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9份,并安排社会调查员参加该院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听证会;参与该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积极引导被帮教对象参加“调解网”组织的社区公益活动并担任志愿者。2014年12月,核心期刊《青少年犯罪问题》刊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若干争议问题解析》一文,详细剖析了“调解网”作为社会化支持体系,为武昌区检察院等单位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模式和比较优势。
在“武昌区未检模式”获得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认可之后,该市青山区、江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也先后与“调解网”开展类似合作。
下一步,武汉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将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开展帮扶未成年被害人的长期合作,该中心将接受该市检察机关的委托或受理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申请,指派公益律师为检察机关承办案件中的适格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http://www.jcrb.com/procuratorate/jckx/201605/t20160506_161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