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4年第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合适成年人,并在部分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
1、2014第05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9号);
2、2014第053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公诉未代到[2014]21号);
3、2014第05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29号);
4、2014第05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 昌检侦监未代到[2014]30号)。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李瑾娟(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胡钦勇(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