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由湖北省妇儿工委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主办,武汉市妇儿工委办、市发改委、市检察院、硚口区检察院承办的“共同缔造·儿童友好城市的现在和未来”——2023湖北·武汉儿童友好城市论坛“儿童发展与未成年人保护”专场活动,在硚口区检察院举办。
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市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秘书长江岚,武汉工商学院副教授、“调解网”家事纠纷调解部负责人李巧玲应邀参加此次活动。
江岚强调,全面加强对儿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势在必行、迫在眉睫。针对我国儿童个人信息权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江岚提出,要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合理增设特殊保护规则,在明确特殊保护原则,增设专门保护专章的同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补全特殊保护规则,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要明晰义务主体责任承担,细化国家、政府保护义务,充实社会、企业保护义务,明确家庭、学校保护义务,构建多方协同义务体系;要优化监管机构职权配置,设置权威统一的专门监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自律规范,加快行业自律规范制定;要建构完备法律责任体系,科学合理配置法律责任,持续改进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合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优化行政责任具体配置,加重处罚违法行为,进一步弥补刑事责任规则疏漏,升格处罚犯罪行为;要健全权利救济保障机制,拓宽维权诉讼救济渠道,增加私益诉讼适格主体,鼓励多方参与维权救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促进具体规则适用实施。
李巧玲表示,要合力筑牢“六大保护”,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长应当重视孩子的心理教育,既要尽到监护责任,也要提升监护能力。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阵地,要强化法治教育,建立家校协同,让学校在尽到管理义务的同时,也要保障学校能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心,要强化重点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网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要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落实网络清朗行动。政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应当建立政府各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发展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收集困境儿童信息,当好困境儿童的“保护伞”。
下一步,“调解网”将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加强与各方联动和协同,继续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