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6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3号)。
2、2016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4号)。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巧蓉(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兰炜(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 专职讲师);
3、彭婷(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备注:因两位未成年人家长临时到场,兰炜、彭婷两位合适成年人并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