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
2013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武昌区团委、东西湖区司法局常青花园司法所、楚天金报周末义工队、武汉基督教青年会、归元禅寺等单位合作,在武汉市共举办了12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明等30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加居民调解。
2、 “法律热线”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3年10月中旬,“法律热线”公益活动正式启动。2013年11月23日下午,“法律热线”公益活动2013年第2期在武汉晨报社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晨报法治版共同举办 。围绕“房产纠纷合法维权”的活动主题,居民调解员王睿在武汉晨报社接听了两个多小时热线电话,电话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并进行说服疏导。
“法律热线”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由调解网不定期组织 居民调解员,通过接听热线电话等远程方式,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及说服疏导。
3、 开展“社区说案”公益活动
2013年11月21日上午,“社区说案”公益活动2013年第2期在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欧景苑社区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昌区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欧景苑社区承办,并得到了武汉大学国际消费者保护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公益支持。武昌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肖军参加本次活动。
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活动主题,居民调解员肖军、李安安分别讲解了多个案例,详细说明了消费者向消协申请维权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并与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积极互动。
4、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
2016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3年第1-2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王慧等10位居民调解员,对6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做审前“社会调查”, 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5、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
2013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两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慧等7位居民调解员,共10次作为“合适成年人”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 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6、 调解网参加“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2013年10月26-27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本次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及各地实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卞建林会长、宋英辉副会长、姚莉副会长、王敏远副会长、刘万奇副会长、谢佑平副会长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人员就“合适成年人参与”、“社会调查”、“保障被羁押人权利的域外经验”、“审前阶段律师帮助权的保障”、“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司法其他相关问题”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调解网代表宫步坦、刘斯凡提交了参会论文,宫步坦就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及调解网发起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等公益活动做主题发言。
7、 调解网与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合作关系
2013年10月24日,“调解网”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武昌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等相关工作,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公益事业。
8、 调解网参加“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
2013年11月16日,首届“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论坛由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共同举办。
17家公益法律机构的代表和几位高校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教师先后在论坛上发言。调解网作为公益法律机构参加了本次论坛。调解网代表赵波副教授在发言中详细介绍了调解网及发起的各公益活动。
9、 调解网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宣判后教育
2013年11月29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XXX涉嫌放火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3鄂武昌刑初字第01080号)宣告判决,并在宣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王慧和本案社会调查员(居民调解员)李光福、王琼等各方代表参加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
10、 调解网印制《“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3年11月,调解网印制了《“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