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的跨区域合作,2025年10月24日,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何栋民带队赴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开展交流学习。武汉市法学会机关负责人尹拥军、研究部主任唐巍、会员部主任李敏、会员部干部李思琦以及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企业纠纷调解部负责人梁淑颖等共同参与座谈,各方围绕纠纷化解实践经验与未来合作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巡回法庭服务站主任陈纹封、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秘书长童雅随行。

座谈会上,何栋民理事长首先介绍了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发展定位与核心实践。作为由深圳市委政法委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该社始终秉持“多元化解纠纷、服务法治建设”的宗旨,重点分享了四大特色项目经验:
一是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立的“第一巡回法庭中立法律服务站”,由陈纹封主任补充介绍,该服务站自创建之初即确立“司法辅助+专业服务”双重定位,构建“法官指导+专家参与”的治理模式,明确纠纷分流、法律咨询、调解对接等核心职能,持续为跨区域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指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龙华服务站深耕基层治理,打造“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辅助”的全链条纠纷化解模式;三是与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合作推进“双城双认证”项目,创新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不同城市间调解标准互认与成果互通,为纠纷化解提供便捷路径;四是设立“中立法律慈善基金”,将法律服务与慈善帮扶相结合,支持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武汉市法学会及研究会相关负责人也分享了本地实践成果。尹拥军介绍了武汉市法学会在统筹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中的枢纽作用,强调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是整合学界与实务界资源的重要平台;宫步坦会长详细阐述了研究会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纠纷化解体系中的探索,包括建立行业调解智库、开展调解员专业培训等举措;梁淑颖则聚焦“调解网”企业纠纷调解部的实践,分享了在企业合同纠纷等领域的专业化调解流程,以及运用数字化平台提升调解效率的经验,展现了在企业纠纷化解方面的精准服务能力。
双方一致认为,深圳与武汉在社会纠纷多元化解领域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合作前景广阔。此次交流不仅搭建了两地法学法律界的沟通桥梁,也为后续共享调解资源、共研创新机制、共推标准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在跨区域纠纷协作化解、调解员队伍共建、特色项目经验互鉴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法治服务效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