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
2013年7月-9月,“调解网”与楚天金报周末义工队合作,在武汉市共举办了2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文法学院法学系教师郑雪芹等4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加居民调解。
2、开展“社区说案”公益活动
2013年9月28日上午,“社区说案”公益活动2013年第3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3年第9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关东街 锦绣龙城社区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律系共同主办,湖北水蓝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办。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3年8月下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由调解网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组织 居民调解员 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
调解网按月事先公布“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接受居民调解员的志愿报名。当相关司法机关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出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调解网遴选出居民调解员担任“合适成年人”,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3年9月上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社会调查”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由调解网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组织 居民调解员 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解网按月事先公布“社会调查”公益活动,接受居民调解员的志愿报名。当相关司法机关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需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时,调解网遴选出居民调解员参与“社会调查”,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5、调解网参加“值班律师试点经验交流工作会”
2013年7月19日,“值班律师试点经验交流工作会”在武汉市军悦假日酒店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举办,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孔焰,上海市浦东区法律援助指导处处长孙玉,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驻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张丽霞主任,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吴志军,黄冈市罗田县司法局副局长郭俊,罗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利钊,荆州市监利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纯明、邓永斌,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风博士、项目主管丁鹏,调解网律师代表曹红玲等参加本次交流会。
与会人员就“如何认识刑事羁押人员获得法律援助的现状和需求”、“值班律师试点应具备的条件”、“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之间关于值班律师的联络协调制度”、“值班律师遴选与培训”、“值班律师工作范围及会见程序”、“值班律师工作评估指标与激励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6、调解网与多个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2013年8月27日,“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书:双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公益事业;2013年9月3日,“调解网”与武汉市武昌区消费者协会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事业;2013年9月26日,“调解网”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辖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合适成年人”等相关工作。
7、调解网参加武汉工程大学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讨论
2013年9月14日,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举行 《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讨会。
调解网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围绕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法律诊所教育(由学生代表真实当事人)与模拟课程教育(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代表虚拟当事人)的区别和联系等内容发言,建议尽快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在实践性教学方面与调解网进一步加强合作。
8、调解网参加“刑事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咨询研讨会”
2013年9月14-15日,“刑事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咨询研讨会”在武汉市珞珈山宾馆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与会人员就“经验分享:驻所检察官试点工作与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创新”、“经验分享:值班律师试点工作与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创新”、“保障被羁押人权利的域外经验”、“展望未来:评估值班律师能力建设需求和强化刑事法律援助援助的可能路径”、“展望未来:驻所检察官在看守所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可能角色”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调解网律师代表李光福参加了研讨会,并在“展望未来:驻所检察官在看守所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可能角色”环节担任主持人。
9、调解网专家咨询委员参加“社会调查”公益活动
2013年9月17日,调解网专家咨询委员、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王少军,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王慧,参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