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8第03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未委调【2018】2号);
2018第039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新检未未未调【2018】4号);
2018第040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未委调【2018】3号);
2018第041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未委调【2018】4号);
2018第042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11号);
2018第04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12号);
2018第044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未委调【2018】13号);
2018第045号案件(未成年人H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未委调【2018】4号);
2018第046号案件(未成年人G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43号);
2018第047号案件(未成年人QX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检未未委调【2018】44号);
2018第048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新检未未委调【2018】7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
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3、杨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4、翟姣姣(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5、胡 丽(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律师)
6、刘 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