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
2014年1月-3月,“调解网”分别与湖北省妇联、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武昌区统战部、武昌区司法局、武昌区妇联、武昌区政协社法与人资环委员会、武汉晨报法治版、长江日报社、水果湖街东亭社区、水岸星城社区等单位合作,在武汉市共举办了7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等16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加居民调解。
2、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
2014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4年第3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罗文君等2位居民调解员,对1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做审前“社会调查”, 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3、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
2014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至第3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盛等14位居民调解员,共14次作为“合适成年人”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 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4年3月下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由调解网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组织 居民调解员 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参与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考察、帮教工作。
调解网事先公布“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的安排,接受居民调解员的志愿报名。当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需要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督考察时,调解网遴选出居民调解员参与“社会调查”,参与人民检察院的考察、帮教工作。
调解网按月公示参加“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和公益支持方并致谢。
5、 调解网参加两岸四地消费者保护合作机制会谈
2014年1月7日上午,民革中央联络部李霭君部长、联络部一处负责人董辉、民革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毛宗福教授、联络部副部长陈云清等一行,就两岸四地消费者保护合作机制等问题与武汉大学国际消费者保护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探讨。
调解网代表参加本次会谈,并就调解网参与远程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发言。
6、 调解网参加湖北省妇联维权工作座谈会
2014年3月7日上午,湖北省妇联主持召开2013年度“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十佳案件”发布及维权工作座谈会,省妇联主席彭丽敏、副主席高勤、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等出席会议并发言。
调解网代表在会议上发言,建议搭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的信息服务平台及微公益平台。
7、 调解网参加武汉市妇联组织的社区公益法律活动
2014年3月4日上午,调解网代表参加了武汉市妇联在武汉市洪山区丽岛花园社区组织的公益法律活动。
8、 调解网与多个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2013年12月,“调解网”与武汉爱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2014年1月12日,“调解网”与武汉博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推动社区公益服务;
9、 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印制《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
2014年2月中旬,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印制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
10、 调解网与武汉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印制《消费者法律手册》
2014年3月, 调解网与武汉区消费者协会、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共同印制《消费者法律手册》,向社居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