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三八”维权周启动仪式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江汉区举办,“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杨森代理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获评“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该活动由武汉市妇联、武汉市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揭晓了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共分为三类:一是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夫妻跨国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正当防卫、就业性别歧视、工伤侵权等问题;二是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儿童人身权利,儿童监护权、抚养权和继承权等;三是文明家风典型案例,涉及同居关系纠纷、赡养纠纷等。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一般不予受理’,并不是绝对不予受理,我们公益性社会组织与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调解网”负责人介绍,在代理这起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请法院综合考虑精神损害赔偿确定的基本原则、被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结果,依法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本案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向该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区检察院受理了申请,并向该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文书。
最终,该案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获得一审法院支持,各方均未上诉。该案是湖北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案,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诉讼典型案例”。
“调解网”是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首批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组织。
附:媒体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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