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陆人,孩子的父亲是台湾人,现在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两岁,小女儿4个月。现在我在台湾,他在大陆办厂,但是法人是我。因为我第二胎是生了女儿。他们家极为不满,他现在在大陆应该是又有了,但是没有证据。他说离婚。不带走孩子给2万,带走孩子,一分不给。我应该怎么处理?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