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4,江西的,他,28,湖北的,在同一个楼里上班,结婚1年,订婚时给了女方2万,现在他要求离婚,女方他打过一次胎,离婚主要起因是因为他觉得女方视力不好,对将来小孩子有影响,他经常出差,一个月有15天在外面,估计是有外遇了,急着离婚,女方说要离婚可以,分手费10 万,男方说只有2万,他还是之前订婚已经给了2万了,订婚时的2万怎么能算呢?男方还开了个租房中介,不过法人写的是他妈的名字,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房子和车子都是写的男的名字,现在男的提出来谈不合,他要起诉女方,请问女方如果通过法律,财产会分到多少,胜算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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