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0年参加工作,86年自动离职,95年单位开始缴社保,没有办理我的。
2004年我开始做零时工,在个人窗口自己买社保。
2008年我得了重大疾病,现在我已经49岁了,想办理病退,但单位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给档案,而且说没有缴满15年社保也不能办理。
区域的服务公司说把以前少交的几年补齐,可按照五十岁退休。需要缴纳十几万办理,后来知道我有重大疾病,说缴八万。
现在我的顾虑是,八万这个价钱是合理的吗?我应该去缴纳这部分钱明年退休,还是应该继续缴纳社保到55岁退休比较好?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式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