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 AND INFORMATION ────
原标题:探索建设特色法治智库 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 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贡献法治力量稿件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记 者|田 雄责 编|张晶晶通讯员|唐 巍“法院委托或委派的调解案件总数达12058件”“帮扶受援人数达1159人”“为485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2018年6月,依托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线上法律服务平台“调解网”,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正式成立,并在短短3年多时间交出一份令人瞩目的工作“成绩单”,其探索建设地方特色新型法治智库的成功经验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在武汉市法学会具体指导下,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充分利用“调解网”平台的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武汉市基层法治建设,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与力量。 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调解网”于2012年3月创办,至今已有10年历程。目前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的180名会员中,大部分是“调解网”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拥有多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研究会借助“调解网”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最大化发挥会员作用,为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消费、医患、家事、民间借贷、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武汉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开展贡献法治力量。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该研究会通过“调解网”平台共接收武汉地区3个中级人民法院、9个基层法院委托或委派的调解案件12058件,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个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要让有不同诉求的利益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列法条,帮助当事人学会各让一步,学会妥协的艺术。”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在此前刊载于本报的一篇法学会会员日记中,总结10年来的调解工作,袒露心声,“在有些调解成功案例中,我们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当事人后来又继续合作,这让我们感受到‘和为贵’带来的欣喜。”2019年6月24日,《长江日报》报道了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开展社会纠纷多元化解专业服务的“武汉模式”;宫步坦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该研究会党支部书记、“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荣获2021年武汉市“金牌家事调解员”称号。 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近年来,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不断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普法志愿者”队伍,以“调解网”为纽带,动员组织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仲裁员、企业法务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的法学教师、法科学子等1000余人,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特别针对弱势群体,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18年至今,该研究会通过“调解网”平台帮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困境妇女以及低保人员等受援人1159名,办结相关法律援助案件112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805万余元。其中,曹红玲承办的残疾妇女张某某“被协议离婚”后申请撤销婚姻行政登记纠纷法律援助案件,被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残联评为当年“十大维权案件”。与此同时,该研究会还特别重视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2018年至今,“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团队为244名涉罪未成年人指派“合适成年人”,为485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为6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考察帮教。2018年以来,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共举办44期“法在社区”、16期“第三方法律服务”、16期“与法同行”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参与其中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共300余人次。2021年,“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队”日常机构设立于该研究会与“调解网”,发挥线上、线下联动的平台优势,协助统筹全省法律志愿服务机构和法律志愿服务者。 积极探索多维度合作机制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成立3年多来,始终坚持实体化运行。研究会与位于武昌区的“调解网”合署办公,设置会议室、档案室、培训室、调解室,以及与人民法院对接的调解信息化系统,随时对接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该研究会设有专职人员,每天安排律师调解员值班,采取研究会专职工作人员、律师调解员和高校法科学子志愿者共同配合的日常服务方式,从而实现研究会日常事务有人处理、来访人员有人接待、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2021年,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借助“调解网”的场地与平台,与各级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街道及社区、公检法司、仲裁委、群团组织、工商联、行业协会、高校、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举办各种座谈会议80余场,与各方探讨在具体领域的合作机制,探索更高效的合作路径,以发挥研究会和“调解网”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优势,将资源优势和专业力量扩展至多维度多领域。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资政建言等工作,努力推动研究会的法学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在今年湖北省两会上,作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宫步坦提交了《关于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尽快制定我省商事调解示范规则的建议》。据了解,宫步坦履职4年来,领衔提交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2件,参与起草《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针对某市一直沿用的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书,提出“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诉前律师调解工作”“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制”等代表建议15件,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贸促会、工商联等单位采纳、运用。“下一步,研究会将进一步壮大队伍,扩大力量,以‘调解网’为纽带,发挥‘调解的力量’,做好‘身边的公益’,为多元化解社会纠纷和基层法治建设继续发光发热。”今年3月11日,在武汉市法学会召开的会长扩大(视频)会议上,宫步坦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时说道。
原标题:宪法,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某小学“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上的演讲稿件来源:湖北日报(2023-01-16)作者:宫步坦责任编辑:孙小明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它规定了我们国家最重要的事,例如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的根本制度,还有我们的国旗、国歌等,这些都由宪法规定。1954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第一部宪法,是由开国领袖毛主席领导起草的,是无数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宪法与我们大家有什么关系?答案是:宪法与我们永远相伴,它就在我们身边。从我们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起,它保证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让我们成为中国人。同学们,你们在这里读小学,是宪法保证你们受教育的权利,让你们学习文化知识、科学知识。你们的爸爸妈妈每天上班,是宪法保证他们的劳动权。宪法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通俗的讲:宪法是最大的法律,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法律告诉我们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例如举行升国旗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了我们应该怎么升国旗,《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又如我们在马路上行走的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里面有很多,《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同时,法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保护神,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有一首专门为国家宪法日创作的歌曲叫《宪法伴我们成长》,里面有两句很好的歌词:“记住:宪法在你身旁;蓝天下,宪法为我们护航!”(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5月,宫步坦(右)代表“调解网”与武昌区检察院、团武昌区委共同签署《武汉市武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探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均有诸多尝试,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强化和推动武昌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职能建设和各主体间相互协调配合,推动武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协调机制,同时创新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检警双向互评监督等配套机制,充分体现人民至上,对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作用巨大,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作为人大代表,我一直对检察工作非常关注,也多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座谈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等活动。我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检察机关在理念革新、职能履行、作风建设、队伍管理等方方面面都发生巨大变化,检察工作日益开放化、多元化、科学化。检察机关不再就办案谈办案,不再就法律监督谈法律监督,而是更多地将自己放置于整个社会系统中,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有效履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行、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发出等都是检察机关大局意识的体现。我长期从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也关注到检察机关近几年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方面有很多创新举措,比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我与武昌区检察院的缘分始于2013年,全程参与和见证了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是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社会公共事业,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在履职中看到,武昌区检察院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他们不断拓展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等”外监督空间、落实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等举措,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我参与创办“调解网”。2020年5月,我代表“调解网”与武昌区检察院、团区委共同签署《武汉市武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至今,我们一起参与武昌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76人次,为87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为38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时提供“合适成年人”,对19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帮教工作。在武昌区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中,我们参与了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律师的指派和承办等工作,争取最大限度降低侵害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心理创伤,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后,我希望可以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凝聚合力共绘社会治理“同心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采访整理:检察日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胡粲梓)
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初步审核、专家评审、成果评选等环节,批准60项课题结题。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与湖北省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共同承担的《法治化多元争端解决机制及地方立法研究——以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视角》课题成果,荣获“2022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三等奖”。该课题自立项以来,课题负责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课题组成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课题计划要求,梳理了一些省、市当前法治化多元争端解决机制的地方立法实践,对12个省级地方性法规和6个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定我省省级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建议。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院长信箱收到一封来自船员李某的感谢信,内容是感谢武汉海事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以及特邀调解员叶培芬对案件的辛勤付出。李某因南京某船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欠付其在船工资,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在确认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将该案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委派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叶培芬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并与双方联系协调调解方案。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船务公司当即向李某付清了工资,李某随后提出了撤诉,至此本案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件案子虽小,却是武汉海事法院诉前调解日常工作的缩影。自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广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以来,武汉海事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实质性开展海事海商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当地。武汉海事法院先后已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武汉航运交易所、长江海商法学会签订了诉调对接协议,委托上述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工作。今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从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和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增选了5名特邀调解员。9月,武汉海事法院首次在湖北省以外的地区选任了4名特邀调解员,他们分别来自湖南省沅江市营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这是武汉海事法院在管辖区域内积极融入当地诉源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有益尝试,也是一个在长江沿线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经过近三年的发展,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已成为我院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截至11月30日,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共承办诉前调解案件133件,其中不乏一些标的额较大、影响较广的案件,例如标的额为1.06亿元的武汉知名旅游船舶委托管理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并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今后,武汉海事法院将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壮大长江沿线特邀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优势和影响力,加大诉源治理,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长江沿线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2年12月1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基层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践”主题研讨会在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四楼报告厅举行。本次研讨会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会开幕式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主持。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查道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波,湖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刘嗣元,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政治学部部长徐勇分别致辞。理论研讨专场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丁文主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苏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国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世荣,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清军分别作主题发言。实践研讨专场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克武主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罗田县燕儿谷村第一书记徐志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慧,荆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王统怡,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分别作主题发言。在《发挥专业性社会组织独特优势,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调解网”模式十年发展回顾与经验分析》发言中,宫步坦首先介绍“调解网”的发展历程和创新举措,包括“调解网”在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举行普法宣传活动、帮扶涉罪未成年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开展纠纷化解工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与取得的法治实践成效;接着讲述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依托“调解网”成立后,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贡献的法治研究成果;最后归纳专业性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武昌模式”模式,阐述推进专业性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几点思考。
──── LEGAL PUBLIC WELFARE ACTIVITIES ────
──── POPULAR ACTIVITIES ────
──── HON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