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讯

  • 02
    2022-08

    “调解网”副主任杨森当选湖北省青联委员

    7月30日至8月1日,湖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汉召开。会议总结了湖北省青联五年来的工作,研究确定了未来五年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副主任兼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杨森当选为湖北省青联委员(法律与社会组织界别),参加了会议各项议程。

  • 30
    2022-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2年第5.6期完结

    2022年5-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2年第5-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2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MYJ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2】11号); 2022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XJK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2】12号); 2022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XYQ组织卖淫罪、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2】13号); 2022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CJX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成到【2022】14号); 2022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LXC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成到【2022】15号); 2022第034号案件(未成年人JSZS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2】2号);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万亚南李光福黄慧

  • 30
    2022-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2年第5.6期完结

    2022年5-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2年第5-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2第081号案件(未成年人MY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1号); 2022第082号案件(未成年人LX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3号); 2022第083号案件(未成年人LZ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5号); 2022第084号案件(未成年人ZYN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0号); 2022第085号案件(未成年人LBW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4号); 2022第086号案件(未成年人PS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27号); 2022第087号案件(未成年人LXH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2】Z15号); 2022第088号案件(未成年人ZGL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2】Z13号); 2022第089号案件(未成年人XY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22】Z14号); 2022第091号案件(未成年人HDY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13号); 2022第092号案件(未成年人KXB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19号); 2022第093号案件(未成年人XF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12号); 2022第094号案件(未成年人XYQ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0号); 2022第095号案件(未成年人CC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7号); 2022第096号案件(未成年人CD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4号); 2022第097号案件(未成年人WJH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6号); 2022第098号案件(未成年人WD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22号); 2022第099号案件(未成年人JDY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13号); 2022第100号案件(未成年人YW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2号); 2022第101号案件(未成年人DR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3号); 2022第102号案件(未成年人HYY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5号); 2022第103号案件(未成年人XJK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29号); 2022第104号案件(未成年人XW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1号); 2022第105号案件(未成年人XF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26号); 2022第106号案件(未成年人PS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25号); 2022第107号案件(未成年人HDY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26号); 2022第109号案件(未成年人LR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7号); 2022第110号案件(未成年人WT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6号); 2022第111号案件(未成年人XY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28号); 2022第112号案件(未成年人WZL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2】13号); 2022第113号案件(未成年人XZZ涉嫌非法拘禁罪、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0号); 2022第114号案件(未成年人CYF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29号); 2022第115号案件(未成年人CZ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5号); 2022第116号案件(未成年人HHM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1号); 2022第117号案件(未成年人LGD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4号); 2022第118号案件(未成年人LZ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3号); 2022第119号案件(未成年人WZD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39号); 2022第120号案件(未成年人YM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8号); 2022第121号案件(未成年人LTC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29号); 2022第122号案件(未成年人ZF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2】30号); 2022第123号案件(未成年人GR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2】12号); 2022第124号案件(未成年人FTL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2号); 2022第125号案件(未成年人HGQ涉嫌招摇撞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6号); 2022第126号案件(未成年人LX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7号); 2022第127号案件(未成年人WZ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8号); 2022第128号案件(未成年人OYW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39号); 2022第129号案件(未成年人CJ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40号); 2022第130号案件(未成年人TL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昌检未委调【2022】41号); 2022第131号案件(未成年人WZ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2】40号)。

  • 29
    2022-06

    “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受邀参加市妇联举办“金牌话平安” 首场宣讲会

    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将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6月28日,武汉市妇联在东西湖区将军北路社区举办“金牌话平安共建幸福家”首场宣讲会。此次活动通过报告宣讲、座谈宣讲、视频宣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咨询和团辅为补充,讲好家事调解员无私奉献的感人故事,讲明家事调解工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把家庭矛盾与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进行有温度的调解,给基层调解拓展新方法新思路。据悉,此次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将分别在东西湖区、武昌区、青山区、蔡甸区和汉阳区举办5场。后期将结合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进行综合研判,逐步常态化开展,推动宣讲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不断发挥妇联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 27
    2022-05

    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维中心调研“调解网”

    2022年5月26日上午,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快维中心”)副主任杨加黎,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李启祥,科员张薇一行,走访调研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庭及“调解网”。省律协综合办公室主任詹绍虚,“调解网”宣传部负责人、省律协网络信息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邓君,“调解网”办公室主任李婷,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李新,法科学子志愿者夏凯文等参加调研座谈会。李婷简要介绍“调解网”的发展历程,詹绍虚代表调解中心对本次合作表示热烈祝贺,强调知识产权调解和维权的重要意义和发展前景,并就合作内容对调解中心及“调解网”后续工作提出要求。邓君结合对涉知识产权调解工作、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建议双方合作以园区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快维中心相关工作。张薇介绍快维中心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的具体评分标准和工作落实情况,呼吁双方后续不断加强交流合作。杨加黎认为,在双方加强合作的共识下,双方之间应互学互帮,不断加强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并邀请“调解网”实地考察快维中心。编辑:夏凯文

  • 20
    2022-05

    湖北大学副校长钱建国一行走访调研“调解网”工作站

    2022年5月19日下午,湖北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钱建国,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教授,校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李明,党委副书记张梦婵,副院长江岚,团委书记白连立,副教授刘京一行,走访调研与“调解网”共建的武昌区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作站。“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霞,武汉科技大学副教授刘斯凡,湖北联投集团法务部副部长曾靳,“调解网”行政争议调解部负责人魏钲芝、办公室主任李婷、调解秘书胡子煜等参加调研座谈会。李婷简要介绍“调解网”的发展历程及在多个领域参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刘斯凡详细介绍研究生工作站的建站思路,就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共赢,创新教育体系及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新思路。曹红玲、杨霞、曾靳分别就法学专业学习与实践、法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等问题发言。郑全新教授充分肯定“调解网”取得的成绩,对“调解网”的公益理念表示赞赏,他指出,“调解网”作为湖北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工作站,与学校沟通密切,期待在原有合作基础上探索更加深入的校企合作。最后,钱建国校长做总结发言,他首先对“调解网”与湖北大学法学院的密切沟通与协助培养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学是一门强调实践的学科,法学专业要注重实践、走向一线,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他希望能够继续强化学校与“调解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共同努力。

  • 24
    2022-04

    希望伴飞|调解网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专题培训活动

    为推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和加强未成年人领域社会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帮扶困境未成年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4月22日下午,“调解网”组织召开2021年度湖北省“希望伴飞计划”公益项目之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专题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邀请“调解网”总干事,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红玲,讲述如何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技巧,授课内容通俗易懂、贴近实际、操作性强。法律服务志愿者们积极提问,分享在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学到了实用的帮扶工作技巧和知识。通过培训不仅仅是提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业务水平,更多是加强工作交流,共同研究探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而提高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工作质量。

  • 11
    2022-04

    希望伴飞|“重温历史---珍惜现今”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

    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英烈精神、珍惜幸福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022年4月9日上午,共青团湖北省委、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联合在武昌区楚望台遗址公园,开展了2021年度湖北省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希望伴飞计划” 公益项目——“重温历史—珍惜现今”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本次活动由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培芬全程带领参观与讲解,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慧、“调解网”办公室主任李婷、法科学子志愿者尚杰与13位未成年人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以现场参观、历史讲解、共读一本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叶培芬律师首先带领未成年人参观起义门,深沉地讲述了武昌起义的经过以及辛亥革命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参观结束后,叶律师给未成年人推荐《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这本书,分享令自己最有感悟的一句话:小时候,我等待思想成熟,等待经验积累,等待抉择坚定,等待成为一个成年人的样子。那个人,或者那个化身,曾经有所归属。我属于那座山,是那座山塑造了我。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思考,我的起点是否就是我的终点,一个人初具的雏形是否就是他唯一真实的样貌?并告诉孩子们:1.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学习,只有学习能改变自己,甚至改变一生的轨迹,2.要学会慢慢的与自己和解,与周边的人周边的环境和解,这种和解来之于成长和教育,教育打开你的视角,让你更好的观察世界,融入世界。本次活动通过引导未成年人重温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增强他们爱党爱国情感、社会和家庭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大爱与奉献的价值观。活动结束后,活动参加者感触很深,纷纷表示:没有革命先烈的浴血奋战,哪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的精神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没理由不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和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 03
    2022-04

    《楚天法治杂志》: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打造特色法律援助试点律师事务所 开创法律援助新思路

    稿件来源:楚天法治杂志采写:李 菁审核:易 勇排版:桃桃子4月1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理(监)事会议在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8位理事、2位监事、1位顾问出席会议,基金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蒋万彪理事长在会上代表本届理事会就基金会2021年主要工作和2022年目标任务发言。会议由阮班梅秘书长主持。参会人员合影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 蒋万彪参加本次会议的理事、监事和顾问人员过去的一年,省法援基金会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贯彻实施《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着力于发挥“法援助民、帮难解困”的社会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2021年的主要工作情况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重要法治思想 提高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政治站位第二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全会同志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落实会议精神贯穿到基金会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全阶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中得到体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作用,讲大局,讲奉献,动员各界力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2.以建立健全组织为着力点 认真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工作经过认真准备,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9月15日举行。会议对第一届理事会迎难而上、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完成了第二届理事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等管理规定。3.坚持面向基层 着力提高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基金会资助12万元帮助谷城县司法局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工程,用于便民服务信息系统升级,提高了法援中心的服务能力,目前,该县法援中心的建设已成为亮点。4.依托律师事务所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试点 切实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托首义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武昌区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分别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法律授助维权中心,开展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试点。之后,扩大到多能律师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农民工维权中心和残疾人维权中心。几个月来试点单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达千件以上,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该项目要求各律所有效结合自身特点,集中力量,集中人手,做深做细,彰显特色。同时也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提供了有益探索,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受到了试点律所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5.积极开展募捐活动 为开展基金会工作打下较好基础采用了动员社会力量募捐一点,动员项目单位募捐一点,发动系统内部募捐一点的“三个一点”办法募集资金。为此,基金会深入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宣传法律援助法,讲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一家单位一家单位做工作,得到相关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楚垣集团公司、襄北监狱、襄南监狱、江北监狱、陈家山监狱、小江湖监狱、黄州监狱、咸宁监狱、襄阳监狱、范家台监狱、沙洋戒毒所、襄州戒毒所、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首义律师事务所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等在自身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支持基金会工作,纷纷解囊相助。6.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影响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制作了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走上街头和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点5个,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接待咨询者近百人。向全省县(市、区)以上司法局赠阅法治相关读物。加强全媒体宣传报道,努力做到了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7.落实各项制度 基金会工作有序运转建立学习、工作、会议、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值班,周周有会议,月月有学习,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坚持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廉政制度。蒋万彪理事长代表基金会向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授牌蒋万彪理事长代表基金会向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授牌(二)2022年工作目标和任务2022 年是我国全面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党的二十大将要召开。法援基金会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两扩一缩”(扩大法律援助基金资助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基金募捐范围,紧缩行政管理费开支)的基本构想,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特色项目试点,积极探索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改造、监管安全提供法律援助的路子,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内部管理,开创工作新局面。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省法援基金会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大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重点要学深悟透“两个确立”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筑牢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深悟透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坚持人民至上的践行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深悟透党的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走好赶考之路,答好时代答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彰显法律援助的影响和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利用基金会官方网站、各大媒体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宣传工作。2022年,基金会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宣传《法援援助法》。今年一月一日,《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这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基金会要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搞好学习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法》的基本精神,知道哪些人符合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何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等,使之应援尽援,不让应援人员因不了解法律援助精神而遗漏。三是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重要节庆活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利用标语、宣传资料、视频等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四是宣传司法部、司法厅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动态,以便及时学习和贯彻执行。五是加强基金会自身工作宣传,包括基金会主要职能、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开展网上募捐以及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等,官网内容要适时更新。3. 继续深入推进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试点 探索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和路子首先,基金会将在去年建立的特色法律援助项目试点基础上,继续抓好该项工作;要求现有四个试点律所拿出切实行的方案和措施,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衔接,确保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其次,基金会将强化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情况和经验,互相学习借鉴,推动试点工作良性发展。第三,对创办特色项目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将选择适合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4. 积极探索为监狱、强戒所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和路子 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监所针对去年在部分监狱、强戒所调研的结果,基金会将把法律援助进监所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运用法律化解矛盾和纠纷,让监所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改造。一方面是将创办特色律所与相近性的监所对接;另一方面本着就近原则将法援律所与监所对接。对于离武汉市较远的监所,基金会将发挥自身优势,力促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机构与监、所对接,延展法律援助的功能,为维护狱、所改造秩序和周边社会稳定服务。5. 资助少数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平台建设和提供办案经费补助 做好常态性法律援助工作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方,选择2至3个平台建设不到位、办公条件较差、办案经费不足、影响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资助对象,用于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补助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使法律援助工作能够在山区、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得到落实,让经济困难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和关爱。同时,主动将法律援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配合省厅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6. 继续搞好募捐活动 为法援基金会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首先,努力加快基金会发展,加大募捐力度。除动员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会组织积极捐赠,还要想方设法开辟其他募捐渠道,开通网络捐赠通道,扩大募捐社会面。其实,合理、合法、有效使用基金。创办特色律所、依托相关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监所监管改造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少数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等,都是今年重点考虑和安排的项目,既要考虑覆盖面,还要尽快将资金安排到位。落实到资助基金实际使用时,基金会要充分调研、检查、督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第三,要保障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千方百计紧缩行政管理费用,能不花的坚决不花,能少花的尽可能的不花,能争取上级机关解决的要积极争取解决,力争把行政管理费用降到最低限度。7. 加强党建引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顾问以及驻会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在内,成立党支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活动以驻会人员中的党员为主。如遇党的重大活动,上级机关另有安排的,党支部要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用专门的记录本做好记录。全体党员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改造,积极工作,严守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纪守法。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在思想上树立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要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政策允许的就办,不允许的坚决不办,坚守底线,决不跨越红线;要向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学习,见贤思齐;要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自己,警钟长鸣,不因一时糊涂而悔恨终身;要谋公(工)而不谋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8.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 保障基金会工作正常运转一是建立会议制度。主要是建立并坚持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制度。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凡属应由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征求意见,进行论证,防止决策失误,避免造成损失。二是建立学习制度。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有关管理方面的文件等,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练好内功,增强本领,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值班制度。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安排一名驻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要在做好手头工作的同时,做好电话接听登记、来访人员接待、传达相关事务、打扫卫生等。值班人员不得脱岗、误岗,如因失职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视情节追究责任。四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依法办事;要各司其职,工作中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每月坚持账物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要分别保管好印章、票据、账簿等相关资料。五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是最真实的历史。要对现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缺失、遗漏了的要抓紧收集、补充,防止时间久了造成资料丢失。对清理好的资料要分门别类,打印装订成册,便于长期保管、查阅和利用。当天会议,还对创办特色法律援助项目试点律师事务所(调解网)进行了授牌仪式,并签订了资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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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与法制时报》: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贡献法治力量

    原标题:探索建设特色法治智库 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 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贡献法治力量稿件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记 者|田 雄责 编|张晶晶通讯员|唐 巍“法院委托或委派的调解案件总数达12058件”“帮扶受援人数达1159人”“为485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2018年6月,依托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线上法律服务平台“调解网”,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正式成立,并在短短3年多时间交出一份令人瞩目的工作“成绩单”,其探索建设地方特色新型法治智库的成功经验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在武汉市法学会具体指导下,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充分利用“调解网”平台的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武汉市基层法治建设,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与力量。 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调解网”于2012年3月创办,至今已有10年历程。目前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的180名会员中,大部分是“调解网”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拥有多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研究会借助“调解网”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最大化发挥会员作用,为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消费、医患、家事、民间借贷、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武汉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开展贡献法治力量。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该研究会通过“调解网”平台共接收武汉地区3个中级人民法院、9个基层法院委托或委派的调解案件12058件,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个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要让有不同诉求的利益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列法条,帮助当事人学会各让一步,学会妥协的艺术。”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在此前刊载于本报的一篇法学会会员日记中,总结10年来的调解工作,袒露心声,“在有些调解成功案例中,我们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当事人后来又继续合作,这让我们感受到‘和为贵’带来的欣喜。”2019年6月24日,《长江日报》报道了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开展社会纠纷多元化解专业服务的“武汉模式”;宫步坦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20年度“湖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该研究会党支部书记、“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荣获2021年武汉市“金牌家事调解员”称号。 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近年来,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不断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普法志愿者”队伍,以“调解网”为纽带,动员组织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仲裁员、企业法务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的法学教师、法科学子等1000余人,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特别针对弱势群体,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18年至今,该研究会通过“调解网”平台帮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困境妇女以及低保人员等受援人1159名,办结相关法律援助案件112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805万余元。其中,曹红玲承办的残疾妇女张某某“被协议离婚”后申请撤销婚姻行政登记纠纷法律援助案件,被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残联评为当年“十大维权案件”。与此同时,该研究会还特别重视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2018年至今,“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团队为244名涉罪未成年人指派“合适成年人”,为485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为6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考察帮教。2018年以来,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共举办44期“法在社区”、16期“第三方法律服务”、16期“与法同行”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参与其中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共300余人次。2021年,“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队”日常机构设立于该研究会与“调解网”,发挥线上、线下联动的平台优势,协助统筹全省法律志愿服务机构和法律志愿服务者。 积极探索多维度合作机制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成立3年多来,始终坚持实体化运行。研究会与位于武昌区的“调解网”合署办公,设置会议室、档案室、培训室、调解室,以及与人民法院对接的调解信息化系统,随时对接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该研究会设有专职人员,每天安排律师调解员值班,采取研究会专职工作人员、律师调解员和高校法科学子志愿者共同配合的日常服务方式,从而实现研究会日常事务有人处理、来访人员有人接待、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2021年,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借助“调解网”的场地与平台,与各级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街道及社区、公检法司、仲裁委、群团组织、工商联、行业协会、高校、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举办各种座谈会议80余场,与各方探讨在具体领域的合作机制,探索更高效的合作路径,以发挥研究会和“调解网”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优势,将资源优势和专业力量扩展至多维度多领域。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资政建言等工作,努力推动研究会的法学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在今年湖北省两会上,作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宫步坦提交了《关于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尽快制定我省商事调解示范规则的建议》。据了解,宫步坦履职4年来,领衔提交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2件,参与起草《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针对某市一直沿用的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书,提出“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诉前律师调解工作”“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制”等代表建议15件,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贸促会、工商联等单位采纳、运用。“下一步,研究会将进一步壮大队伍,扩大力量,以‘调解网’为纽带,发挥‘调解的力量’,做好‘身边的公益’,为多元化解社会纠纷和基层法治建设继续发光发热。”今年3月11日,在武汉市法学会召开的会长扩大(视频)会议上,宫步坦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时说道。